2020年国际标准农产品生产示范区达到200个

01.06.2016  06:33

统筹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我省出台意见加快农业对外开放——
2020年国际标准农产品生产示范区达到200个
2017-2021年省级预算安排专项资金采用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的方式予以支持


      本报讯(记者吴绍冰)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农业对外开放工作的意见》,提出统筹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全面实施农业“引进来、走出去”、“一带一路”国家战略,围绕加大农业资金技术引进力度、大力发展外向型农业、扩大农产品出口、加快农业“走出去”、深化农业国际交流与合作等五个环节,完善农业对外开放战略布局,形成开放有序、有效供给、交流顺畅、融合共享的农业发展新格局。

 

      《意见》明确提出,到2017年底,建成国际标准农产品生产示范区(基地)100个以上,取得境内有机农产品或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和商标注册的产品(企业)50个以上,取得境外农产品商标注册或国际质量管理体系、生产规范认证的农产品企业(产品)200个以上,全省农业利用外资、对外投资和农产品出口年均增速保持5%以上,出口农产品一次检验合格率达到99%以上。到2020年底,国际标准农产品生产示范区(基地)达到200个,取得境内有机农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和商标注册的产品(企业)达到100个,取得境外农产品商标注册或国际质量管理体系、生产规范认证的农产品企业(产品)达到300个。

 

      为实现以上目标,《意见》提出加大农业资金技术引进力度。围绕现代农业建设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在先进技术、经营模式、管理方式和现代服务等方面系统吸引外商投资合作。在建立和完善招商引资机制的基础上,通过省、市、县三级协调联动,建立省级农业招商项目库,储备、发布并及时更新农业重点项目。吸引外商直接投资建设集种植、养殖、加工、销售、物流和休闲观光为一体的现代农业园区。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吸引外资参与建设大型农业基础设施项目。

 

      大力发展外向型农业,能够有效推进我省农业供给侧改革和促进农民增收,增强我省与国际间的资源和技术共享能力。因此,《意见》提出,在加强国际标准农产品基地建设、培育壮大出口型农业龙头企业、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农业企业集团和特色知名品牌、扩大国际市场份额等方面予以支持。在食用菌、蔬菜、果品、水产、肉类加工、肠衣、中药材等特色优势农产品生产区域,建设结构合理、管理规范、示范作用明显的国际标准农产品生产示范区(基地)。对申请国际标准认证的蔬菜(大白菜、西蓝花、白菜花、胡萝卜、白萝卜、结球生菜、番茄、甜椒、芦笋、食用菌等)、果品(苹果、梨、板栗、核桃等)、动物产品(肉类、肠衣、鲜蛋、水产品等)给予定额奖励,培育河北出口型农业龙头企业和农产品知名品牌。

 

      在扩大农产品出口方面,《意见》提出在创新出口贸易模式、优化农产品出口流通环境、完善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出口信用保险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加快农业“走出去”步伐,丰富对外合作渠道,拓展海外市场,完善企业帮扶机制,支持企业以设备技术输出和直接投资方式,到海外发展种植业、养殖业和农产品加工业,力争用3-5年时间,基本形成农业全方位“走出去”新格局。

 

      为保障政策的落实,《意见》提出在国际标准建设、取得有机和国际认证、农业“走出去”等方面给予财政大力支持。2017-2021年省级预算安排专项资金采用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的方式支持农业对外开放工作。每年支持40家国际标准农产品生产示范区(基地),每个奖补基本建设费30万-50万元。每年支持80家取得境内有机农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的产品(企业)或获得GAP、GMP、GLOBAL-GAP、HACCP和NOP等国际认证的农产品企业(产品),每个予以一次性奖补10万元。对取得境外商标注册或认证的生鲜(活)农产品企业在研发投入、提升产品质量、装备水平、提高检验检测能力等方面予以支持。对参加生鲜(活)农产品国外知名国际性展会企业的展位费实行全额奖补。对在境外购地300公顷以上从事种植养殖生产、农产品加工的企业,生鲜(活)农产品仓储能力达到2万吨以上的企业,农产品物流基地中转能力达到30万吨以上的农业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不超过30万元、50万元和100万元的奖补。对企业到国外从事农业开发等海外投资项目,给予100%政策性海外投资保险保费全额支持,获得银行融资的,最高给予不超过融资额3%的贴息支持。

 

      《河北经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