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国税局成功开出全省首张“电子发票”

04.01.2016  19:35

    2015年12月30日10时30分,石家庄市成功开出全省第一张“电子发票”,即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此举标志着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在我省正式开始应用。

    “电子发票”是指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或劳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过程中,开具或取得的以电子方式存储的收付款凭证,是国家税务总局利用“互联网+”技术的又一重要举措。

    市国税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电子发票”具有实时性、交互性、低成本、易存储等多方面优势,并突破了传统纸质发票的概念,发票开具更快捷、查询更方便,且方便个人消费者保存、使用,对营造健康公平的税收环境有着重要作用。

    据介绍,全省首张“电子发票”的使用者是河北三佳润尚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每月开具的普通发票都在10万份以上,使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后,可以降低纳税人经营成本,提高管理效率。(袁乃序崔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