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黄金周出游温馨提示 为您的小长假保驾护航

26.09.2014  1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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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新闻网讯 2014年国庆“黄金周”假期即将到来,为营造良好的节日氛围和旅游环境,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国庆假期,石家庄市旅游局向广大市民游客发布如下出游提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国庆假期。

一、提醒市民游客出行前做好准备工作,选择有资质的旅行社。

游客跟团出游要选择证照齐全,即主动公示《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的旅行社,签定好新版旅游合同。出游要注重旅游产品的质量,不要一味选择低价产品,尤其对“免费旅游”、“购物赠旅游”等要提高警惕。国庆期间出游人数较多,通过网上预定旅游产品要认准具有旅行社资质的服务商,及时与旅行社沟通确认,避免耽误行程。选择旅行社或旅游产品时还可参考石家庄旅游政务网(http://www.sjztour .com. cn/)上公示的石家庄市诚信旅行社。自助出游的游客,建议尽量避开高峰时段,提前做好旅游计划及行程安排。自驾或者探险游的游客,要详细了解组织者的身份、资质,目的地的气候、团友的组成结构等信息,事先做好充分的准备,尽量避开易发生危险的地点。增强保险意识,结合自身情况和行程安排合理选购相关保险,了解保险范围和保险条款,并索要发票和保单。如赴境外旅游,建议游客购买含有境外紧急救助险种的人身意外保险。

二、提倡市民游客旅途中要文明旅游、安全为本。

出游在外,游客在旅游活动中要自觉遵守社会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爱护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遵守旅游文明行为规范,遵守《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和《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遵守当地秩序,自觉维护国家形象。通过旅行社参团出游的游客在出行前要参加行前说明会,事先了解旅游目的地的基本情况和禁忌事项,熟悉团队情况,做好出游准备。游客出游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不要冒险挑战超过自身承受能力的娱乐项目,尤其在身体不适的情况下不要勉强进行旅游活动。跟团出游的游客,要听从导游、领队和现场工作人员的安全提醒和提示,不擅自行动,配合做好各项安全防范。自助活动时不擅自进入旅游景区未开发或未对外开放的区域;参加水上、高空等娱乐项目要选择资证齐全的经营单位,遵照安全注意事项规范操作。根据自身身体状态选择旅游线路,如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等疾病的游客要特别关注旅游服务商的安全提示,谨慎参加相关旅游项目。

三、提示市民遇到纠纷要理性表达、依法维权。

若在游览过程中发生纠纷,应积极配合旅行社将损失降到最低,而不应采取拒绝入住、拒绝旅游、拒绝登机等“罢游、罢住、罢行”过激行为,避免因此承担不必要的责任。如在旅游行程中遇到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而使行程受到影响,市民游客应理性地表达自己的诉求。故意在邮轮上霸船、在境外脱团滞留等行为不仅可能影响到个人的出入境记录、影响到其他游客的合法权益,更可能违反了我国及当地有关出入境的法律法规,这是得不偿失的维权方式。

如果游客认为跟团行程与签订的旅游合同有不符之处、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旅行社损害的或对行程中的服务质量有不满意的地方,游客要注意保留依据、凭证,返程后90天内可向石家庄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咨询、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旅游投诉热线电话:0311-86061715

石家庄市旅游局

2014年9月19日

【责任编辑:赵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