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作为国家煤矿隐患排查治理行动试点取得显著成效

15.12.2014  18:41
          为发挥典型引路作用,推动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国家安监总局将河北唐山市、山西大同市确定为全国煤矿隐患排查治理试点市。12月10日,全国煤矿隐患排查治理行动试点工作经验交流推广会议在唐山举行。会议主要听取河北省、山西省组织开展全省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及河北唐山市、山西大同市作为国家试点的经验介绍。国家安监总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王德学对我省的工作高度评价,认为河北省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张杰辉副省长亲自抓,安监局长、煤监局长尽职尽责、亲力亲为;建立了省、市、区三级政府和部门、企业广泛参与的联合排查机制,坚持创新,突出重点,依托专家重诊治,自查自改抓得实,完善制度促查治,煤矿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成效,经验真实、鲜亮、有效,可信、可学、可鉴;尤其是排查组实行的考核制度等一系列约束激励机制值得各地借鉴。
  11月3日,国家总局隐患排查治理试点工作会议确定河北唐山为国家试点。对此,省政府领导立即作出批示,要求抓紧时间制定全省方案,全力指导唐山市、开滦集团做好试点工作,及时启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按照国家部署、省领导批示要求,主要开展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迅速行动,制定方案,成立领导组织机构。11月3日国家会议结束后,省安监局长刘宝玲就地在北京组织召开部署会,并上报省政府。11月12日印发了《河北省集中开展煤矿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唐山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以副省长为组长的全省煤矿隐患排查治理指导协调小组,并设立办公室。同时成立由河北煤监局、省煤管局各两名副局长任组长的四个督导组。方案要求各煤矿企业成立隐患自查领导机构,彻底摸清本矿底数,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隐患自查方案,进行彻底地自查自改,对查出的隐患逐一建立台帐,逐项制定整改方案,确保整改到位。
  二是制定完善的工作制度,使工作有章可循。省领导小组编制了《工作手册》,将排查内容细化为160条,明确为规定动作。编制了《检查手册》,将检查内容扩展到管理制度、机电运输、六大系统等方面,作为自选动作。编制了排查组编组情况表、煤矿基本情况表、煤矿主要生产区域(硐室)统计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检查表等9种表格;制定了煤矿隐患排查组工作制度、煤矿隐患排查组工作日志、隐患排查台账、整改通知书、复查意见书、优秀排查组和先进个人考核办法、以及“八必查”等7个文件,进一步规范了工作流程,形成了严密的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
  三是及时启动试点工作。11月14日在唐山市组织召开了试点工作动员培训会议,省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刘宝玲亲自动员部署,会议就采掘、一通三防、机电运输、防治水、矿井建设等排查内容及标准进行前期培训,进一步明确查什么、怎么查,应注意的环节和问题等。
  试点行动由省政府统一领导,省、市、企业联合组织,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实现了排查行动一盘棋。组成11个隐患排查组,每组配备5名专家,涵盖采掘、机电运输、一通三防、地测防治水各主体专业,每组配备不少于3名救护队员,形成了专业齐全、结构合理的排查工作组。
  四是精心组织排查,确保全覆盖。各排查组严格按《工作手册》和《检查手册》开展工作。通过检查图纸、月底生产计划、设备台账、监控记录等彻底摸清矿井采掘工作面(硐室)等情况,根据摸排结果,逐矿制定具体排查方案,确保不漏环节、不留死角、不留盲区。白天检查矿井,汇总排查情况,晚上查阅资料,与企业进行交流。对排查出的问题,按隐患严重程度,分级挂牌督办,提高工作实效。
  11月15至26日,全面完成了试点第一阶段隐患排查任务。通过全面“体检”,一方面消除了大量事故隐患,另一方面,指导和帮助企业完善了安全管理制度和体系,形成了隐患排查的长效机制,增强了企业主体自我解决问题的能力。
  唐山试点共检查生产矿井10处、整合技改矿井1处、停产整顿矿井6处、拟关闭矿井6处。排查采煤工作面55个,掘进工作面88个,硐室285个,发现各类隐患和问题1406条。其中A级隐患2条,已由省煤管局挂牌督办,B级隐患129条,C级隐患1275条。截止目前,1234条已经完成整改,整改率87.77%,其余172条正在按计划有序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