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寿县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教育活动

08.12.2015  09:45

12月4日,我县组织县公安、法院、检察院、消防、交通等17个单位在县城街心广场举办国家宪法日宣传教育活动。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振波参加了活动,对集中宣传活动进行了具体指导。

  本次宣传活动以“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为主题,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推向深入,营造全民自觉学习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良好氛围,加快推进依法治县进程,为构建平安灵寿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当天,全县15个乡镇也在本辖区进行了集中宣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