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批准设立石家庄综合保税区

30.10.2014  12:59

 

  (记者张文君)石家庄市政府10月27日正式对外宣布,9月15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同意设立石家庄综合保税区的批复》,正式批准设立石家庄综合保税区。石家庄综合保税区的设立,将填补冀中南地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空白,结束石家庄作为全国沿海省份省会城市唯一没有设立综合保税区的历史。
  
  国务院的批复中, 石家庄综合保税区规划面积2.86平方公里,选址在石家庄空港工业园起步区,石家庄正定国际机场东侧,在石家庄“一河两岸三组团”发展格局中居于重要位置。石家庄综合保税区以口岸作业、保税加工、保税物流三大功能为主,重点建设海关检查区、口岸物流区、保税物流区、综合服务中心和两个产业单元。截至目前,综合保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已完成,规划设计方案已制定,投资1.8亿元的一期路网工程已完成6条道路和亮化施工,围网、卡口等口岸设施建设即将启动。综合保税区正在洽谈项目17个,已通过石家庄海关初审项目11个,总投资99亿元。
  
  “综合保税区被赋予最大开放度,相当于‘境内关外’,简单地理解就是货物区内销售不收关税。”石家庄空港工业园经济发展局局长李荟萍表示,石家庄综合保税区集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区、港口的功能于一身,可以发展国际中转、配送、采购、转口贸易和出口加工等业务,是目前我国开放层次最高、政策最优惠、功能最齐全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是国家开放金融、贸易、投资、服务、运输等领域的试验区和先行区。
  
  据介绍,根据石家庄综合保税区的功能定位,结合河北省和石家庄市的产业发展方向,重点发展以下产业:
  
  保税加工类。承接临空高新技术产业的加工制造环节,如国际知名生物医药产业的终端生产环节、装备制造业的高端零部件的生产环节,以及高档服装产业的终端生产环节、特色农产品的精深加工环节等;引进原有优势产业的研发、维修、检测环节,如生物医药产业的检测、装备制造业的新增研发环节,以及高档服装、电子信息等产业的售后服务维修环节等。
  
  保税物流类。发展为区内产业配套的保税物流业务;发展服务于石家庄市乃至整个冀中南经济区外贸产业发展的物流服务。
  
  保税服务类。重点服务于石家庄优势产业发展的展示、贸易等环节,并拓展跨境电子商务、软件服务外包、训练机体验等新兴服务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