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各项支持创业就业政策重点向民企等倾斜

06.11.2018  09:52

国务院常务会确定进一步促进就业的针对性措施

各项支持创业就业政策重点向民企等倾斜

●我国营商环境不断改善,但还有很大空间,要对标国际先进水平和企业群众切身感受不懈努力

●对用人单位和职工失业保险缴费比例总和从3%阶段性降至1%的现行政策,明年4月底到期后继续延续实施

据新华社北京11月2日电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1月2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进一步促进就业的针对性措施;决定延长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缴费费率政策执行期限;听取国务院第五次大督查情况汇报,激励担当作为狠抓政策见效。

会议指出,今年以来我国就业形势总体稳定,前三季度城镇新增就业已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当前国内外形势错综复杂,就业压力仍然较大。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坚持就业优先战略,推出更加积极的政策。一是对符合条件的努力稳定就业的参保企业,可通过减费方式,返还企业及其职工缴纳的50%失业保险费。二是支持创业带动就业。通过政府性融资担保、鼓励创业担保贷款等促进创业就业。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是吸纳就业的主力军,各项支持创业就业政策要重点向它们倾斜。三是支持参加技能培训。明年1月1日起,将就业见习补贴范围由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扩展至16-24岁失业青年;职工申领技术技能提升补贴条件,由参加失业保险3年以上放宽至1年以上。四是对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及时发放失业保险金,其个人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等费用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五是各地要把做好就业工作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因地制宜,多措并举促进就业。支持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努力稳定就业岗位。

为减轻企业负担,促进扩大就业,会议决定,对用人单位和职工失业保险缴费比例总和从3%阶段性降至1%的现行政策,明年4月底到期后继续延续实施。

会议指出,围绕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国务院开展了第五次大督查,覆盖全国各地区和国务院主要部门。这次督查创新方式、成效明显。会议强调,经过近几年持续努力,我国营商环境不断改善,在今年世界银行对全球营商环境评价中,我国在世界排名从去年第78位跃升至第46位。但这次督查发现的问题也说明改善营商环境还有很大空间,要对标国际先进水平和企业群众切身感受不懈努力。各地区各部门要针对问题建立台账,限期整改到位。同时,对督查中有关方面提出的意见建议要认真研究,该出台的政策尽快出台,该健全的制度抓紧完善。对各地在促进发展、推进改革开放创新、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的好做法,要给予表扬和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