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场方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偷税被查处

07.06.2014  06:32

本报讯:围场方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未按规定申报纳税受到地税机关查处,查补的税款1199169.65元、罚款19183.5元及滞纳金3088.54,合计1221441.69元,已于今年6月25日缴纳入库。

今年初,围场地税稽查局根据专项检查要求,以查询选案方式对围场方圆房地产有限公司2012年度履行纳税义务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组通过对企业的总账、明细账进行系统检查发现,2012年度其开发的商品房已经全部销售完毕,没有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同时对企业其他生产经营记录进行核查,最终查实:该企业少缴税款1199169.65元,其中少缴营业税36540元,土地增值税1158975.65元,城市维护建设税1827元,教育费附加1096.20元,地方教育附加730.8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围场地税稽查局责令该公司补缴营业税36540元,补缴城建税1827元,并定性为偷税处0.5倍罚款,罚款额为19183.5元。同时该公司补缴土地增值税1158975.65元,补缴教育费附加1096.20元,补缴地方教育附加730.80元,并对该纳税人少缴的营业税、城建税自税款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滞纳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