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民政厅:生活困难的受灾群众及时纳入冬春救助范畴

12.08.2016  20:36

     河北 新闻网讯( 燕赵都市报 记者 张清 华)我省“7·19”特大洪水灾害灾后重建工作动员大会后,省民政厅精准谋划好灾后重建各项工作,其中对生活困难的受灾群众,及时纳入冬春救助范畴。

    省民政厅派出4个督查工作组,到受灾严重的 石家庄 、邢台、 邯郸保定张家口承德秦皇岛 的县乡村,督查救助政策、资金、物资的落实到位情况,细化实化救助工作措施和督导检查内容,督促、检查、指导、帮助各县做好灾后救助和恢复重建工作,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持续组织全省民政系统的优抚医院,深入到洪涝灾害严重地区开展医疗救助服务,确保过渡期受灾群众有病能及时就医。配合住建部门,加快推进因灾损毁房屋的恢复重建工作。

    对生活困难的受灾群众,及时纳入冬春救助范畴,解决好冬寒及次年春荒阶段面临的吃饭、穿衣、取暖等基本生活困难。对因灾致贫,符合低保条件的,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生活仍有困难的,给予临时救助。对低保户、五保户以及其他困难群众因灾发生疾病的,给予必要的医疗救助。

    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开展社会捐赠、救助活动和心理疏导。协同联手京津民政部门,组织引导两地有实力的公益慈善机构捐款捐物,支持河北灾后重建工作。

    省民政厅分配2016年度中央和省级社会救助、医疗救助补助资金时,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都要向石家庄、邯郸、邢台三个重灾市和18个重灾县适度倾斜,支持洪涝重灾区恢复重建工作。同时,加强防灾减灾体系和能力建设,全面提升我省抵御自然灾害综合防范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