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项重点任务有“含金量”

17.07.2015  12:27

中办国办发文扩大中国科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试点

新华社北京7月16日电 (记者 余晓洁 杨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中国科协所属学会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扩大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对扩大试点工作的总体要求、工作原则、主要内容、组织实施、工作制度、工作流程、保障措施作出明确规定,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方案要求,围绕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充分发挥科技社团独特优势,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强化效果监督和评估,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模式,建立完善可负责、可问责的职能转接机制,为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示范案例。

方案强调,扩大试点工作要服务大局、稳妥有序,创新方式、破解难题,强化监管、规范运行,转变观念,提升能力。“切实提升服务意识和质量,坚决避免‘红顶中介’‘二政府’现象。

方案明确,以首批试点工作成果为基础,围绕相关科技评估、工程技术领域职业资格认定、技术标准研制、国家科技奖励推荐四项重点任务开展扩大试点工作。

在相关科技评估方面,充分发挥科技社团在科技评价中独立第三方作用,推动建立健全科技评估制度,提供宏观层面的战略评估,促进科技评价的公平、公开和公正,形成决策、执行、评价相对分开的运行机制。接受科技部等部门委托,以后评估为重点,开展国家科研和创新基地评估、科技计划实施情况的整体评估、科研项目完成情况评估三个方面的试点探索。

在工程技术领域职业资格认定方面,重点开展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水平评价类而非行业准入类职业资格认定,以区分学会和行业协会的差异与合理分工。选择信息工程、软件开发等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领域,遴选具备能力要求的学会,经有关政府部门审核确认,参与或承担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认定工作。在有关政府部门的指导下,试点探索开展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工作。

在技术标准研制方面,选择3D打印、物联网、工业机器人、新能源汽车、中医药等专业领域,鼓励学会面向新兴交叉学科和市场需求空白,协调相关市场主体共同制定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团体标准,促进形成产学研相结合的团体标准研制模式。

在国家科技奖励推荐方面,完善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推荐提名制度,完善学会推荐的遴选和动态调整机制,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扩大专业学会推荐范围。

扩大试点工作分筹备协调、部署动员、实施、系统总结四阶段进行。

中国科协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尚勇表示,上述扩大试点的四项重点任务均涉及改革的“深水区”,是科技社团承接政府转移职能中有价值、有意义、有影响的业务领域,有较大“含金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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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避免“二政府”现象

中国科协所属学会承接政府转移职能(简称“承转”)如何管理?如何消除“机关化”倾向,避免“二政府”现象?中国科协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尚勇16日就此接受了新华社记者书面专访。

问:“承转”中如何避免出现“红顶中介”“二政府”现象?

答: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承接的是责任,而不是权力。学会承接后,就变成了社会化的公共服务职能,不再具有行政权力性质。尤其要消除“机关化”倾向,坚决避免成为“红顶中介”“二政府”,严防借机敛财,乱收费、乱摊派等行为。

应把“行政管理”职能转“公共服务”职能作为重点,开展去行政化再造,形成可负责、可问责的运行机制和约束机制。长远看,要实现政府放心、市场认可,学会需要发挥专业权威性优势,坚持中立立场,多提供“专业性”服务,少承接“事务性”工作。

问:如何实现可负责、可问责?

答:简政放权不是一放了之,更不意味着不和政府打交道。确保职能转接后社会服务不放空、持续监管不放松,就要坚持行政体制改革“放管结合”,避免简政放权“自由落体”。学会要主动接受有关政府部门和社会监督,不抢跑、不拔高,不断章取义,不跑调走偏,确保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工作稳妥有序进行,取得实效。一手抓监督,一手抓扶持,确保接得住、接得好,形成合理、完善的监管体系。 (新华社北京7月16日电)

编辑: 张小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