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王海京建议制定《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法》 弥补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国家立法空白

04.06.2020  16:30

 

    今年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红十字会党组成员王海京提交了《关于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立法的提案》,建议制定《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法》,弥补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国家立法空白。

提案建议,制定《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法》,把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作为一项国家事业,提升权威性和公信力,更好地动员全社会参与;进一步厘清相关部门职责,明确支持政策,强化保障措施,统筹高效推进;保护捐受双方的合法权益,打击和惩戒可能出现的违法违规现象。制定并出台《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法》,将弥补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国家立法的空白,对完善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具有重大意义。

提案指出,2007年3月,国务院颁布《人体器官移植条例》,明确各级红十字会依法参与人体器官捐献的宣传等工作,为红十字会在全国层面正式参与人体器官捐献工作提供了政策法规依据。此后,中国红十字会积极参与、推动此项工作,作出了积极贡献。随着时间的推移和人体器官捐献工作的进一步发展,《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已无法满足实际工作需要。缺乏国家层面的法律法规以及政策支持不足,制约了该项事业的长远发展。因此,亟需国家层面立法,规范该项事业发展中的诸多问题。

据了解,目前国际上很多国家都有器官捐献方面的专门立法。目前,各级地方红十字会纷纷参与并推动出台地方性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条例,10个省(市)和5个副省级城市有了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地方法规,为国家立法打下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