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商务局纪委对专项资金监管方面实行“三个三”工作法

23.07.2015  18:37

一是严把“分配”、“操作”、“公开”三道关口。 严格落实局班子民主议事决策规则和处务会制度。不经局务会民主决策的资金一律不下拨,召开局(处)务会研究资金使用事宜都要有纪检监察人员在场。突出对资金申报、评审、分配、拨付、管理使用、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等运行节点深度把关。建立“专家库”,在评审环节邀请第三方专家组评审,并进行公开,增强信息透明度。

二是完善“举报”、“责任状签订”、“考评抽查”三个制度。 设立商务促进资金监管举报电话和举报专用邮箱,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把资金监管等重点任务分解到每一名局领导和相关处室,签订《商务促进资金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纪委对落实监管方案进行督查;对年度重要商务促进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半年述职、年终考评;联系“第三方”人员,进行抽查。

三是“突出项目”、“紧盯资金”、“围绕落实”抓好三个监督。 采取项目处室定期自查、局财务处定向抽查、局纪委定点督查的办法,实现了日常监管与经常监督相结合。研究制定了《唐山市商务局 党风廉政 建设工作督办制度》,明确了督办范围、程序、职责、要求和奖惩,及时下发督办《通知单》、《反馈卡》、《跟踪表》、《回访信》、《问责书》、《备案簿》和《催办函》等六项配套措施,形成了政策与资金落实工作的一整套督办手段,提高了督办问责的刚性与实效。局纪委深入各个环节,对资金支持项目的考察、筛选、论证、评审、申报、验收及使用情况进行有效监督,切实保证了商务建设项目的“公开、公正、公平”,使促进资金充分发挥应有的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