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商务厅关于启动生活必需品日报告制度的通知
02.08.2016 21:06
本文来源: 商务厅
目前,我省仍处在“七下八上”主汛期,随时可能发生暴雨洪水,防汛形势依然严峻。为了及时准确掌握生活必需品市场运行情况,决定从8月2日起启动全省生活必需品日报告制度,所有生活必需品监测企业要按要求于每日10:00前报送上一日相关监测数据,并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来完成。
请各市商务局认真督导企业及时准确的上报相关数据,确保数据全面准确,尤其是受灾严重的石家庄、邯郸、邢台商务主管部门和企业,更要加强日监测工作。要密切关注本地市场动态,发现异常情况 要及时向省厅报告,并采取应急措施妥善处理。
各市商务局要明确一名联络员具体负责该项工作,请将联络员姓名、电话于8月2日前报省商务厅市场运行处。
联 系 人:王茜 阎 颖
联系电话:0311-87909675(传真)87909673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河北 省商务厅
2016年8月1日
本文来源: 商务厅
02.08.2016 2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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