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法防“啃老”引热议:利于护老?多管闲事?

24.06.2014  17:36

  从“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到“经常看望或采取电话、网络、书信等方式问候老年人”,再到“老年人有权拒绝‘啃老’”……山东省政府法制办近日公布的《山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因“亮点”颇多备受关注,其中拟立法保护老年人不被“啃老”更是引发热议。

   支持可保护老年人权益

  胖开心:好!现在“啃老族”越来越多,这种立法对子女是一种引导,有必要!

  网易安徽网友:爱找理由“啃老”的人太多,支持完善相关法律,最好能出台相关处罚规定。

  河童甲:我觉得这个挺好,让一些不堪子女骚扰的老年人的权益可以得到法律保护,执法部门也有法可依。

  李航帆:一部法律的出台,哪怕是为一个公民保障或是争取到了合法权益,也就有它存在的必要和价值!

   批评无效的立法是儿戏

  笑看人生:该管的不管,不该管的多管闲事。

  网易湖北网友:本应是道德层面的约束,却非要用法律强制执行。

  一山一水一草民:多想想经济社会发展之事,少来些雷人拍脑袋规定。

  心游万仞1981:对个人财产之处分,民法领域已经规范得比较全面,搞这一出算什么立法?

  熊哥0825:立法的愿望是好的,但可行性、可操作性在哪里?有违规现象的,由谁来执行?都是家事,清官难理,无效的立法,不是儿戏么?

   有感中国父母多是“孩奴”

  事缓则圆:“啃老”就是“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延参法师:立法很难解决“啃老”问题,这个需要年轻人励志立德。

  网易四川网友:高房价、高物价,年轻人几个有积蓄?谁愿意去“啃老”?

  网易天津网友:中国的父母大多都是“孩奴”,为了自己的孩子失去了自我,孩子就算长到70岁,还是觉得孩子小,恨不得给孩子做一辈子保姆。所以,中国的年轻人“啃老”啃得理直气壮。

   分析断不断奶属于家事

  诗雨纷飞:没有这个规定,老年人也有权拒绝,因为经济资助本质上是赠与,赠与的前提是自愿。

  新浪广州网友:“啃老”关键还是父母对子女的教育问题,小时候一味溺爱,孩子长大了就无法独立。

  kidwell:政府要干的是想办法解决年轻人的就业、居住,以及老年人的养老、医保问题。断不断奶是个人的家事。

  上海小小散:这其实是一个社会问题,不能只责怪年轻人“啃老”,社会福利制度不健全,没有收入了,不“啃老”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