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解除重污染天气四级蓝色预警

05.10.2016  23:08

环渤海新闻网消息 我市解除重污染天气四级蓝色预警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各成员单位:

根据专家会商意见,市重污染天气应对指挥部决定,自10月4日16时起,解除我市重污染天气四级蓝色预警响应。同时,要求各类企业要加强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2016年10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