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开展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

03.11.2016  02:03

    为进一步完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解决特殊困难群体的居家养老问题,近日,唐山市制定出台《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试点方案》,确定在路南区文化北后街街道、路北区乔屯街道、路北区缸窑街道、路北区机场路街道、高新区街道5个试点,为经济困难群体中符合条件的老人提供政府购买服务,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

  《方案》指出,试点街道城市户籍且实际居住在本区域范围内经济困难群体中的高龄老人,失能老人,失独老人,城市“三无”老人,重度残疾一、二级老人,独生子女照顾高龄失能老人及子女因残疾、重病等不能履行赡养义务的独居老人,可享受政府购买服务。

  《方案》提出,依法在民政或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专业化企业、社会组织、服务机构,同时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在服务区域内建有综合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可以承接政府购买服务。承接单位依托12349信息平台,通过社会服务机构承接,提供“走进门”的居家养老服务,满足特定老年人群的基本养老服务需求。服务内容包括:助餐——依托居家养老中心开办老年餐桌,提供送餐服务;助洁——主要提供居室保洁、衣物清洗、物具清洗等服务;助医——由专业服务团队提供量血压、测血糖、陪同就诊、康复训练及简单医疗咨询等服务;助购——主要提供米、面、油等生活用品代购服务;助急——主要提供管道疏通、电路维修、开锁等应急服务。各项服务的成本费、服务费原则上不高于市场同类服务收费标准,并向服务对象公开收费标准和服务规范,实施服务承诺,接受相关部门及社会的监督。

  为便于管理、摸索经验,由唐山市民政局养老服务中心购买并指导相关单位开通“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管理系统”软件。在服务过程中,承接主体指定专用手机安装系统软件与养老服务管理系统联网,享受补助的老人持养老服务卡在指定的服务范围内进行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