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局出台唐山市食品小作坊禁止生产食品种类目录

30.09.2016  18:45

经唐山市人民政府批准,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近日,唐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向社会公告了《唐山市食品小作坊禁止生产目录(第一批)》。按照保证食品安全和满足市民需要的双重要求,唐山市食品小作坊禁止生产加工目录从《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规定的12类扩充为21类,包括乳制品、肉制品(不含酱卤肉制品、熏烧烤肉制品、熟肉干制品)、酒类(白酒、啤酒、葡萄酒及果酒等)、罐头、饮料、冷冻饮品、速冻食品、食糖、蜜饯、食用动物油脂、蜂产品、果冻、特殊膳食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婴幼儿辅助食品、食品的分装、其他食品(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中3101项中的规定)、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国家产业政策及法律法规禁止生产的其他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