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念好“三小”治理“三字诀”

15.12.2016  19:09

一是“”。对所有食品小作坊、小摊点、小餐饮实施登记备案管理,统一建立主要食品原料进货台账,统一佩戴《健康证》,统一穿着一致色调的从业服装(套袖、帽子、围裙等),统一对社会做出食品安全承诺,并定期对其食品安全进行监督性抽检。目前,全市已登记备案“三小”15317家。

二是“”。对以小作坊为主的罐头、粉条,速冻果蔬,大米加工,肉制品等食品生产聚集区进行全面整治,督促引导企业进行升级改造,确保获证提升一批、登记规范一批、关停取缔一批。目前,全市已关停取缔 60 家,正在升级改造 68 家,持食品生产许可证或小作坊登记证增幅率为 15 %。投入资金5.2亿元,建成使用标准化菜市场59家,积极引导食品摊点进厅入市。同时按照方便生活和合理布局的原则,划定食品摊点集中经营区域318处。

三是“”。按照保证食品安全和满足市民需要的双重要求,出台《唐山市食品小作坊禁止生产目录(第一批)》。从《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规定的12类扩充为21类,包括乳制品、肉制品(不含酱卤肉制品、熏烧烤肉制品、熟肉干制品)、酒类(白酒、啤酒、葡萄酒及果酒等)、罐头、饮料、冷冻饮品、速冻食品、食糖、蜜饯、食用动物油脂、蜂产品、果冻、特殊膳食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婴幼儿辅助食品、食品的分装、其他食品(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中3101项中的规定)、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国家产业政策及法律法规禁止生产的其他食品。同时强化日常监管,学校、幼儿园门口一百米范围内禁止小摊点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