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局完善药品生产监管“三体系”

26.09.2017  21:37

近年来,唐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不断总结监管经验,形成并完善了药品生产监管“三体系”,有力提升了药品生产监管工作水平。

一、完善责任体系。 一是强化企业责任。督导企业落实自查报告制度,签订《履行药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承诺书》,加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做好偏差、变更和自检,把好原辅料购进审计关、工艺执行关、产品检验放行关;二是细化层级责任。市县两级监管部门签订《药品生产监管工作责任书》,逐级、逐人落实监管责任,并在企业“监督台”上予以公示。定期抽查《监督检查档案》,确保监督检查做到有方案、有检查、有记录、有评价、有整改;三是量化监管频次。开展药品生产企业量化分级评定管理工作,根据企业量化分级年度评定情况,合理配置监管资源和监管频次,有针对性地开展日常监管、告诫、约谈等工作,目前全市共评定药品生产企业A级4家,B级9家,C级12家、D级4家。

二、完善防控体系。 一是档案管理规范化。建立《风险管理档案》,完善产品品种风险分析、重点品种风险分析、监督检查缺陷项目、关键人员变更电子台账;二是风险管理日常化。坚持风险信息研判季度例会制度,做好动态分析、评估、预警等工作,形成省市县三级联动机制。今年以来,唐山市局共召开研判会2次,组织重点剂型和重点品种分析培训1次,分类排查隐患21项, 约谈、告诫问题企业4家次,督促企业整改到位;三是规范整治靶向化。坚持问题导向,先后开展了阿胶、中药饮片、中药提取物、特殊药品、数据完整性、制剂室等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大了对重点企业和重点品种关键工艺的监督力度。今年以来,市、县两级监管部门共检查药品生产企业92家次,发现并整改问题186个。

三、完善人员体系。 一是稳定队伍,协调并督促各县(市、区)政府、县(市、区)局做好药品生产监管工作,并就药品生产监管队伍建设提出意见建议。建立药品生产监管责任人档案并进行动态管理,出现人员调整时,要及时报备、及时见面、及时培训,杜绝出现监管盲区;二是培养骨干。制定实施《药品生产监管业务学习培训计划》,连续三年组织GMP联合跟踪检查,实检实训传帮带。目前,县(市、区)级局药品生产监督检查骨干已达到生产监管队伍的70%;三是规范标准。编印《唐山市药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指导手册》,对监督检查的分类、检查职责和人员要求、检查前的准备、检查基本流程、检查方法、检查结果风险评估、缺陷问题处理及整改复查情况等13个方面进行了系统规范,为基层执法人员开展日常监督检查提供了简洁明了、便于操作的方法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