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局公布部门责任清单

15.07.2015  18:47

近日,唐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完成了部门责任清单编制工作,并向社会公开发布。这是继该局权力清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执法人员名单之后公布的第四份清单。

该清单包括部门职责、与相关部门职责边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制度及公共服务事项等4部分内容。其中包括14项部门主要职责,72项部门细化责任事项,11项与相关部门有职责边界的管理事项,18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制度措施和11项公共服务事项。该责任清单的制定不仅是对唐山市局主要职责的深化细化,更通过与农牧、卫计委、公安等相关部门职责边界的理清,对公众一些容易混淆的监管职责进行了明确,有效防止了权责不清、权责交叉等问题。

唐山市局表示将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原则,积极履职尽责,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全力保障全市人民的饮食用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