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审计局荣获全市依法行政优秀单位

24.04.2015  19:41


      日前,唐山市人民政府发出《关于2014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情况的通报》,市审计局再次榜上有名,连续五年在市政府依法行政考核中被评为优秀单位。
      唐山市审计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始终将“依法审计”作为审计执法的第一准则,以审计法制化建设为目标,不断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升,法治环境建设得到进一步巩固和优化。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审计执法责任。成立了一把手挂帅、各位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处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对依法行政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明确了工作分工,落实了执法责任。二是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审计权力运行。局党组把制度建设作为系统工程来抓,建立健全了一系列工作制度和操作规程,逐步将所有审计工作纳入制度的笼子管理。陆续制定了《重大审计项目集体审理会议规则》《唐山市审计局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唐山市审计局限时办结制度》等十多项规章制度,涵盖了从审计项目立项到审计决定落实到审计成果的利用的全过程,使审计人员在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时,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并且责任到人。三是加强教育培训,提升审计执法水平。严格行政执法资格准入制度,不断加强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工作,坚持每月集体学习、每季度1次学习交流和半年业务研讨、每年审计论坛等制度措施,注重集体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有效提高了审计人员执法水平。四是加强执法公开,推进权力透明运行。坚持实施审计公告制度,2014年对23个具有运用价值和广泛社会影响的审计结果依法进行了审计公告。率先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唐山市审计局网站对审计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审计程序及审计工作流程、审计机关的职责和权限、审计机构设置及职责分工、人员信息等相关资料进行了社会公开,进一步提高了审计权力运行的透明度。五是加强督导整改,提高审计执法实效。成立审计决定落实督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7个分组,按照“谁分管谁督导、谁审计谁负责”的原则,具体负责所辖处(室)、分局、事业单位被审计对象审计决定落实的督导工作。通过制定整改措施,拉出问题清单,明确督导责任,逐个督导整改,有力地促进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