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在药店推行“电子处方”

18.08.2014  11:31

    医生远程问诊开方 患者药店按方买药

    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河北新闻网记者汤润清 通讯员闫凌燕、田爱华)8月12日, 唐山 市民张女士因咳嗽到市内一家连锁药店购药,但药师并未直接为其推荐药品,而是将她带至里间小屋电脑旁,打开视频通话,与另一端的医生建立远程联系。经过医生远程诊断,确诊她为上呼吸道感染,为她开出处方。根据处方,药师将两种药品销售给了张女士。

    针对一些药店为追求经济利益违规销售处方药现象,唐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全市药店推行“电子处方”。据介绍,“电子处方”将依据“先连锁、后单体,先城区、后农村”的原则推行。目前,唐山市所有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已全部实施“电子处方”。8月底前,市区及县城单体药店全部实施;力争11月30日前,全市所有药店全部实施。

    唐山市食药监局有关人士介绍说,所谓“电子处方”,就是药店利用互联网技术,与具有处方权的医师签约,建立“点对点”实时通讯网络系统,实现医患双方远程视频通话。医师根据诊断情况和购药患者需求,远程开具处方,并实时传至药店打印留存,药店凭方售药。

    推行“电子处方”,不仅规范了处方药的管理,也给市民带来方便和实惠。按规定,签约医师必须具备执业医师资格证,并且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备案登记,他们实施的远程诊断,相当于给需要购买处方药的普通患者提供了一次简易门诊,省去了患者去医院看病的挂号费、门诊费等费用。

    随着“电子处方”的普及,唐山市将进一步加大对药店的监管,对药店违规销售处方药的行为,一经发现,一律严肃查处。对情节严重的或屡次违规销售处方药的药店,将核减其经营范围,取消其处方药经营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