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低保提标工作全面完成

28.09.2016  03:35
  截至目前,唐山市2016年度城乡低保提标工作全面完成,19个县(市)区全部提标到位。此次提标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惠及全市城乡困难群众18万余人,提高了城乡低保对象的救助水平,有效保障了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提标后,城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500元提高到550元;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年3550元提高到3912元。截至8月底,全市城市低保月人均补助水平401元,和2015年同期相比提高49元,增幅13.92%,全市农村低保年人均补助水平2551元,比2015年同期相比提高337元,增幅1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