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人社局通知:失业补助金受理期限延长

11.01.2022  17:40

近日,唐山市人社局发出通知,为充分发挥失业保险兜底保障功能,将失业补助金受理期限延长至2022年3月31日。请2021年符合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的失业人员尽快办理,充分享受政策红利。

申领条件: 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

申领期限: 2022年3月31日截止。

申领方式: 可下载“河北人社”app在线申领,也可到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

发放标准: 唐山市失业补助金发放标准:参保缴费不满一年的为733元/月,参保缴费满一年及以上的为763元/月,最长发放6个月。

发放方式: 失业补助金按月发放到申领人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请申领人务必提前到社会保障卡发卡银行激活金融账户。

●经办机构及地址

唐山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唐山市路南区丹凤路12号

路北区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唐山市路北区学院路36号

路南区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唐山市路南区和平路25号

古冶区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古冶区震兴道与爱民路交叉口

开平区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开平区新苑路61号

丰南区社会保险服务中心:丰南区青年路102号

丰润区社会保险服务中心:丰润区新丰路18号

曹妃甸区社会保险中心:曹妃甸区裕华街19号

遵化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遵化市建明西街

迁安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迁安市钢城大街创客广场5号门

滦州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滦州市新城胜利西路4号

玉田县社会保险事业局:玉田县北环西路552号

迁西县社会保险中心:迁西县桃园街1号

滦南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滦南县倴城中大街6号

乐亭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乐亭县金融大街53号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保险局:唐山市建设北路160号高新区行政审批中心一层

海港经济开发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海港开发区海港大路与港荣街交叉口管委会院内

芦台经济开发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芦台经济开发区新华路37号

汉沽管理区社会保险事业局:汉沽管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堡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保险局:南堡开发区南源路3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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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于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