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六项举措积极推进老龄工作

08.07.2016  18:20
  为切实提高老年人物质和精神文化生活水平,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唐山采取六项举措,积极推进老龄工作。

  一是全力推进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制度。唐山市政府出台了《建立实施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截至目前,唐山市全部建立了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制度,2015年全年共为11.7万高龄老人发放补贴7768万元。二是积极落实《河北省老年人优待办法》。以市政府名义印发《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河北省老年人优待办法>的通知》,积极组织市直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老龄办工作人员学习《河北省老年人优待办法》。认真落实70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市内公交车制度,其中迁安市60岁以上老年人可凭《老年人优待证》免费乘车。三是大力推进“助老健康御险”工作。采取倡导政府为困难及高龄老人投保、动员社会力量为老年人送保险、鼓励老年人自愿买保险等办法,不断扩大参保覆盖面,2015年全市共组织25.8万老年人参保,覆盖面达到23.94%,全年有1454位老年人因受到意外伤害得到赔付资金355.93万元。四是积极推进“爱心护理工程”项目基地建设。鼓励符合条件的社会办老年机构申报全国“爱心护理工程”示范基地与建设基地,积极争取奖补资金支持基地建设,2016年上半年申请奖励资金150万元。五是开展“敬老月”活动,积极营造爱老助老社会氛围。老年节期间,积极筹措资金开展为老年人送温暖活动。2015年,市老龄办出资12.5万余元,慰问全市251名百岁老人;各县(市)区走访慰问困难老人1623人,送去慰问金或慰问品价值63.8万元。积极发动社会单位、爱心企业为老人献爱心,2015年为16家养老机构送去价值24万元的慰问金或慰问品。六是积极开展老年文化宣传活动。通过在电视台开设“晚霞”栏目、在《唐山劳动日报》刊出“老人天地”专版、支持社会力量定期编辑出版的《唐山老年》刊物、印制发放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河北省老年人优待办法》、编辑印刷《唐山市第四届老年人艺术节书画、摄影作品集》等,多渠道丰富老年人的文化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