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县亮出“三小”经营“负面清单”

13.09.2016  13:36

      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针对“三小”企业数量多、规模小、分布散、层次低、食品安全隐患多、监管难度大的特点,切实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将《条例》明确“三小”企业生产经营的“负面清单”公示于众,划出“红线”界定企业经营范围,阻断“三小”企业违规生产经营行为,促进守法诚信规范经营。

      一是大力宣传造氛围。结合食品药品安全县创建,加大宣传力度,印发《食品药品消费知识问答》、《“三小”企业生产经营“负面清单”明白纸》,在各乡(镇)、村市场、街道张贴,利用村广播喇叭宣传造势,普及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让百姓增强底线思维和消费维权意识。

      二是亮出“红线”促自律。以“法无禁止即可为”,亮出“三小”企业生产经营“负面清单”,将《条例》规定的“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经营范围,限制生产经营的项目及法律法规禁止生产经营的高风险产品,列出明细,公示于众,让企业明白“法无授权不可为”,从而严格自律,不越“红线”,规避不良行为,让社会监督,力促守法诚信规范经营。

      三是严格监管促规范。强化“三小”企业监管,对屡次违反食品安全标准规定,超范围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过期、变质等伪劣食品的,实行部门间“黑名单”锁定,依法给予经济处罚,限制在三年内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并对列入“黑名单”的“三小”经营者,在“红黑榜曝光台”上网向社会公布。倒逼“三小”企业自律规范经营,激发企业正能量,共同营造诚信经营、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截至目前,该局共出动宣传人员280人次,向“三小”企业和各乡(镇)村、社区、学校发放宣传明白纸5000余份。(李会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