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仿孩童哭声佯装“绑票” 一诈骗团伙落网被判刑

01.06.2015  23:33

    中新网漳州6月1日电 (周鑫 杨淑艺林丽君)在福建漳州,有3名男子采用拨打不特定多数人电话的手段,假装受害人子女的哭声引诱对方上当,骗取钱财。

    福建省平和县人民法院1日对外披露了该系列诈骗案件:简某某、林某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张某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呜呜,妈妈救我,我被打了。”2014年10月,文女士接到一个陌生电话,称她的儿子被绑架,要交赎金,电话里还传来疑似儿子的哭声。文女士救儿心切,赶忙给“绑匪”汇去了三万余元。事后和儿子联系上,文女士方知是诈骗。

    这是一起诈骗案件中犯罪分子的作案手法。犯罪分子通过网购手机和电话卡,随机拨打福州、漳州等地的家庭固定电话,假装受害人子女的哭声,用哭声引诱对方上当,趁机索要钱财。通过这种方法实施诈骗,简某某等3人形成的诈骗团伙最大的一笔诈骗金额达到32700元。

    于2014年7月至10月期间,简某某等人为谋钱财,经共谋后由张某某提供其位于平和县小溪镇的住宅作为诈骗窝点。诈骗前,张某某购买了11把直板手机和32张手机卡,简某某用SKYPE软件与中间商联系,拿到汇款的账号。

    据警方介绍,拨打电话前,嫌疑人会先开通“主叫隐藏”。电话接通后,假装是对方的子女佯装哭泣和对方说,“爸爸(妈妈),我被打了,快来救我。

    如果感觉对方害怕并相信,犯罪嫌疑人就会将手机递给另一个冒充绑匪的人告知对方,如果想要孩子没事的话就给他钱,还告诉对方不许报警,如果报警的话就要打孩子。

    待赎金谈好之后,简某某会把事先中间商的银行帐号、开户行、帐号姓名念给对方,让对方去银行汇款,中间商扣掉15%的手续费后将钱汇到诈骗团伙指定的银行卡上。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简某某、林某某、张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拨打不特定多数人电话的手段,虚构事实骗取他人钱财,诈骗数额80081元,数额巨大,属其他严重情节,三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应按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

    法院提醒,接到诈骗电话时,一定要保持头脑冷静,不要轻易相信犯罪分子的话,要及时寻求警方帮助。(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