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里有“骨头案” 哪里就有“一把手”

16.05.2018  12:44

哪里有“骨头案”,哪里就有“一把手”,是河北三级法院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进程中的一种“常态”。因为有了这种“常态”,河北法院执行工作大踏步前进,取得可喜成绩: 

2016至2017年,全省法院共办结执行案件53万余件,执结率83.37%,执结标的额767亿元。2018年1至4月,全省法院受理各类执行案件115023件,其中首次执行案件87298件,执结36504,同比上升12.07%,“基本解决执行难”取得阶段性成果。

2017年,河北省人大对全省法院执行工作专项评议总体满意率达到98.64%。

有了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一把手”及时督办

提起河北三级法院“一把手”,人们首先会想到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卫彦明。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提出“基本解决执行难”要做到“一把手抓、抓一把手”要求后,卫彦明给河北三级法院“一把手”下了“军令状”:全省各级法院“一把手”要亲自担负起领导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如期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工作开展不力的,必要时将通过组织程序调岗换人。

要求别人做到的,卫彦明自己首先做到:重要举措亲自部署、重大方案亲自把关、关键环节亲自协调、落实情况亲自督察。他狠抓“四个基本”“三个90%”的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总体目标的落实,在全省法院实施“精准执行”,并主持制定了《关于打好“精准执行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明确要求各级法院依托信息化平台,建档立卡、登记造册,要与每一位申请执行人见面,做到一案一卡,实现对所有执行案件全覆盖。要区分案件不同情况,分类施策,结合“七个一批”工作机制,梯次精准解决执行难问题。在卫彦明组织、领导下,全省各级法院形成了“全院全员投入,形成有效合力,举全省法院之力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的良好氛围。

在抓好全省法院执行工作的同时,卫彦明把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作为根本标准,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行案件及时督办,仅去年以来经他督办的执行案件就有630件之多。

2012年6月,12名农民工参加了某房地产有限公司开发的某小区建设工程,房地产有限公司以资金紧张为由未给农民工们支付工资。从此,农民工们踏上了长达6年的维权路。去年10月,当地法院判令房地产有限公司向农民工支付工资和赔偿金36万元。农民工申请法院执行此案时被告知,房地产有限公司没有可供执行财产,其法人代表已先后变更17次。今年3月29日,人民网、新华网、中国新闻网、新浪和搜狐等网站相继转载工人日报《农民工维权6年,欠薪企业信息变更17次》的报道。

了解此情况后,卫彦明当即对此案进行督办,并马上责成本院执行局:了解案情,尽快依法办理。执行局迅速行动,于4月1日上午利用指挥平台对此案进行视频调度,要求当地法院加大执行力度,尽快执结案件。当地法院穷尽执行措施,于4月2日为12位农民工执行回36万元。

此案执行后,河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董仚生批示:“此事省法院处理得好。”河北省副省长夏延军批示:“省法院雷厉风行,值得肯定表扬。

卫院长给我们做出了榜样,我们也要尽全力攻克执行难。”沧州中院院长刘光辉这样说。

近期,沧州有一批执行案件没有着落,主要原因之一是被执行人和法院“”起了“躲猫猫”,引起部分申请执行人不满。4月19日,沧州市两级法院专门开展了以拘传、拘留被执行人为主的集中执行活动。刘光辉及该市16个基层法院院长在本院指挥中心坐镇指挥和督办执行。上午7点30分至8点30分,刘光辉与各院执行现场连线,了解、询问各院行动的进展情况,随时解决集中执行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南皮法院执行人员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前往东光县鑫源小区4号楼2单元101号房屋围堵被执行人,但被执行人躲藏在屋内,拒不开门。刘光辉连线南皮法院执行局局长蒋云峰,指示蒋云峰与东光法院执行局取得联系,请求协助。随后,蒋云峰与东光县法院执行局取得联系。东光县法院执行局密切配合,东光县公安局城区派出所民警、小区物业负责人、被执行人租住房屋的业主也到达现场予以协助,执行人员最终将被执行人控制。被执行人被拘传至南皮县法院后,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当即履行了5000执行款,并作出还款计划。

当天,该市两级法院共出动警力588人,拘传130人,拘留86人,罚款24人,搜查47案,执结案件64件,执行和解55件,执行到位金额376万余元。

有了需要协调的案件,“一把手”全力“公关

执行案件错综复杂,有时仅仅依靠法院自身难以奏效,还需要“横向”协调,谁去协调?“最佳人选”当然是“一把手”。河北法院的“一把手”们也是这样做的。

秦皇岛市海港区法院执行了海港镇西盐务居委会诉某木器厂排除妨害一案。木器厂在秦皇岛市东环路港城市场地段非法占地多年,使一条“民生路”变成了“堵心路”。该案不仅涉民生,还关系市政建设和城市形象。而要执行此案,需要有关部门的协调助和配合。秦皇岛中院院长胡华军主动上门向秦皇岛市委常委、海港区委书记先冯国林汇报案件进展情况,希望区委、区政府大力支持。冯国林指示有关部门全力支持法院工作。今年4月18日至20日,海港区法院在公安、市政、街道办事处等密切配合下执行了此案。在三天的执行中共清理、运送各种物品36卡车,腾清了木器厂占用的东环路港城市场段地段。

渤海郡房产项目位于沧州市渤海新区黄骅港城区,该项目由于施工组织粗放、融资渠道不畅等原因,在建楼盘全部停工多年,工程搁置处于烂尾状态。因拖欠农民工工资、长期不能向购房户交付房屋、拖欠施工款和材料费等引起的诉讼近130件。该系列案经黄骅市法院审结后,陆续进入执行程序。可是,被执行公司资不抵债资,仅有这片烂尾楼盘可供执行。该院院长张金旭带领相关人员来到渤海郡项目楼盘现场,对已建楼盘现状进行实地勘验,张金旭根据勘验结果提出如下处置方案:对渤海郡已建工程整体查封,统一处置;在渤海新区管委会、规划、住建、国土等部门配合下,对项目所涉房屋、土地等财产的备案、查封、抵押等情况进行清查;依法启动司法鉴定、评估、拍卖程序。由于楼盘停建、部分设计图纸缺失、规划与在建工程不符等原因,导致评估工作多次停顿。当务之急的是,对现有建筑进行质量检测,对楼盘的原规划进行调整。可规划调整非常缓慢,至少需要半年时间。张金旭主动向沧州市委常委、渤海新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张国栋汇报了情况。张国栋书记召开多次协调会,要求有关部门提前完成规划调整。有关部门大幅度缩短规划调整时间,仅用了一个月就调整完毕。同时,根据张国栋书记的提议,有关部门拿出具体意见,对规划调整等费用给予大幅度减免。评估顺利结束后,楼盘整体进入司法拍卖程序,最终以3.35亿元的价格成功拍卖并顺利交付,烂尾项目开始盘活,也为案件的执行夯实了基础。

来自河北省张北县的44出租车司机与枣强县某出租车公司签订了出租车租赁合同,后因无法实现合同目的双方对簿公堂。经枣强法院和衡水中院一、二判决,双方租赁合同被解除,出租车公司需将租金约430多万元返还44名出租车司机,44名出租车司机需将46辆出租车返还出租车公司。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44名申请执行人聚集在枣强县法院的大门口,要求法院尽快执行此案。枣强县法院将此案列为一号重大案件,成立了由院长张晓慈任组长的执行领导小组,该院还抽调精干力量组成稳控小组和执行小组。此案涉及人多,影响面大,需要有关部门的配合。张晓慈及时向县委书记田理明汇报了情况,田理明书记连夜召集县公安局长和县交通局长开会,指示他们积极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并提出具体要求。在当地公安机关和交通部门的积极配合下,枣强法院仅用十天时间就将430万元执行款执行到位并发到申请执行人手中,申请执行人也将46辆出租车返还给出租车公司。为表谢意,44名申请执行人把一面鲜红的锦旗送到了枣强法院。

有了执行难度较大的案件,“一把手”亲力亲为

亲力亲为,也是河北法院“一把手”们抓执行工作的一种“常态”。不过,他们亲力亲为是有选择的,要么是集中执行时“一把手”坐镇指挥,要么是执行难度大的案件时“一把手”出马上阵。

4月21日、22日、24日,成安县法院连续三次集中开展集中执行活动,对一批“骨头案”进行拉网式集中执行,其中两次是由院长李爱忠带队坐镇指挥。在三次集中执行活动中,该院出动警车42辆次,出动干警92人次,拘传、拘留被执行人27人,执行款到位52万元。

去年10月9日,海兴县法院就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作出判决,判决令被告王某及王某挂靠的山东高青县某运输有限公司连带赔偿原告郭某春、郭某其父子各项损失共计104799.45元。此案进入执行程序后,王某“失踪”,被“挂靠”的某运输有限公司也以种种理由不主动承担连带责任,而事故车辆的保险在发生事故时已经过期,案件执行陷入停滞。郭某春是一位没有任何收入的73岁老人,其子郭某其患有精神分裂症,父子二人生活十分困苦。“一定尽快拿下这个案件,让郭氏父子早日走出困境!”3月27日,说此话的院长黄坤生带领执行人员前往山东高青执行此案。到达高青后,黄坤生带领执行人员先对被执行人的房产和土地进行调查,确认被执行人名下没有可供执行财产后,又前往当地多家银行查询,最终在一家银行发现了运输有限公司的一笔32000元的存款并当即予以扣划。第二天一早,黄坤生又带队前往运输有限公司找到了该公司的负责人,黄坤生向其说明了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严重后果。经黄坤生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公司负责人表示如果王某无能力履行义务,该公司一定履行全部义务。下一步,该院将全力寻找王某。“我还要继续参与本案的执行,因为我是这个执行团队的一员。”黄坤生这样说。

一把手”亲临执行一线,不仅大大推动了执行工作,还可从中发现一些带有倾向性问题,掌握决策的主动权。

4月22日是星期日,正定县法院开展了交通事故纠纷案件集中执行活动。此次集中执行涉及27个乡镇的27件案件。这天一大早,院长李键全就带领执行人员奔赴各乡镇执行案件。李键全在调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时发现,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家庭都非常困难。受害人房某的儿子为了给房某治伤,卖掉了自家的房子,儿媳因此与儿子离了婚。尽管花去了近30万元的医疗费,但因伤势过重,房某不治身亡。被执行人曹某为房某垫付了14000元医药费后,无力履行义务,而且肇事摩托车也未曾投保。经李健全和案件主办人郭素芳等调解,曹某东借西借凑了24万元,再也拿不出分文。24万元与法院判决的40万元虽有很大距离,但房某家人非常理解曹某的处境,自愿放弃10余万元的赔偿款,与曹某达成和解协议。双方是和解了,李健全却陷入了思考:如果曹某的摩托车入了保险,房某家人就可以早日拿到赔偿款,不会卖掉房子去给房某治伤;如果曹某的摩托车入了保险,法院就可以早日、顺利执结此案。而且,怀有侥幸心理不投保的现象不止此一例。李健全马上将保险部门的负责人邀请到法院,双方一拍即合:拍摄十部宣传保险法的电视专题片,以案说法,帮助人们提高保险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