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哈总理第二次定期会晤联合公报(全文)

15.12.2014  21:04

    中国和哈萨克斯坦14日共同发表中哈总理第二次定期会晤联合公报。公报全文如下:

中哈总理第二次定期会晤联合公报

    应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总理卡里姆·马西莫夫邀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于2014年12月14日至15日对哈萨克斯坦共和国进行正式访问并举行中哈总理第二次定期会晤。

    访问期间,李克强总理同纳扎尔巴耶夫总统、马西莫夫总理分别举行会见、会谈,两国总理共同出席了中哈企业家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两国总理(以下称“双方”)在传统友好、亲切务实的气氛中就双边关系现状和前景以及共同关心的国际和地区问题交换了意见,充分体现了中哈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高水平。

    双方高度评价近年来双边合作取得的进展,重申将继续深化各领域合作。

    双方遵循2002年签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睦邻友好合作条约》、2011年签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关于发展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2013年签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关于进一步深化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联合宣言》以及其他双边条约的规定,声明如下:

    一、中国和哈萨克斯坦重申将致力于进一步深化两国面向21世纪的全面战略伙伴关系,重申尊重对方选择的发展道路,支持对方为维护国家主权、安全、领土完整所作的努力,将继续在涉及彼此核心利益的重大问题上相互坚定支持。

    双方重申必须落实两国高层会晤期间达成的所有共识,愿继续保持各层级定期政治对话和交流互访,不断提升互信和相互协作水平。

    二、双方商定将继续利用中哈两国经济互补优势,以欧亚经济联盟统一市场为契机,推动双边贸易平稳健康发展,逐步改善双边贸易结构,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中方欢迎哈萨克斯坦磷肥、金属制品和农产品等扩大对华出口,并经中国过境运输至第三国。哈方支持中国有竞争力的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对哈萨克斯坦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