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齐齐哈尔:建立国有企业审计监督协调机制

14.05.2018  12:09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审计监督的若干意见》要求,近日,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审计局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推动建立审计监督协调机制。

一是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发挥监督合力。 加强与国有资产监管、纪检监察、组织、公安、检察、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民银行等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协同配合,强化审计前的沟通,确定审计与各部门对口联系的内部机构和人员,保持经常性沟通联系。针对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审计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底数不清的实际,主动联系、协调国有资产监督等有关部门,开展审计对象调查,摸清市属国有企业底数。

二是坚持依法监督及时反馈情况。 审计机关对审计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依法及时移交有关部门和单位查处,并将结果及时反馈。

三是明确审计监督的重点任务和主要内容。 将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审计监督的重点任务、主要内容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和单位,明确职责分工,完善联动措施,强化组织协调,发挥审计监督合力,为开展经常性审计、实现审计信息数据共享、推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提供组织保障。(岳建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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