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部署32项治理措施 启动VOCs和臭氧专项整治

15.05.2017  10:02

        在大气污染防治行动中,天津市启动了挥发性有机物(VOCs)及臭氧污染专项整治行动。天津市环保局表示,要严格按照要求落实工作,围绕重点行业重点整治,从10个方面入手部署了32项措施。

  为有效防控挥发性有机物及臭氧污染,天津市“夏病春治”,启动专项整治行动,以工业排放、墙体涂刷装饰、喷涂汽修、露天烧烤、餐饮油烟等为重点,围绕工业污染治理、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露天烧烤污染整治、喷涂汽修行业整治、道路交通优化、墙体涂刷装饰等作业优化、餐饮油烟污染治理、专项执法检查、网格化精细管理、燃气锅炉低氮改造等10个方面部署32项专项措施。

  天津市环保局严格按照专项整治行动要求,积极推动牵头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一是加快全年76项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任务进度;对已完成泄漏检测和修复的化工、石化企业生产装置逐一加强维护、复核和检修;对已安装在线监测设施的19家重点企业、84个排口启动挥发性有机物在线监测;持续开展“小散乱污”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工作。

  二是积极推进商用及家用溶剂产品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污染控制,严格管理干洗行业的溶剂使用;针对自行车制造、汽车制造、电子产品制造行业、印刷行业、家具制造、橡胶行业等分别进行科学治理管控;推动汽车制造业底漆、中涂、色漆环节全面推广水性漆替代油性漆以及罩光漆环节实施有机废气深度治理。

  三是定期开展喷涂汽修企业专项执法检查,对从事露天喷漆作业的立即责令停业整改。

  四是推动销售汽油的加油站全部安装油气回收设施,年销售汽油量大于5000吨及其它具备条件的加油站,加快安装油气回收在线监测设备;高速公路、国道和省道沿线的加油站点均需销售符合产品质量要求的车用尿素。

  五是推动完成餐饮企业油烟高效净化设施更换及安装工作1000家以上;对油烟排放不符合标准的餐饮企业,全面禁止涉及油烟产生的作业;确保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餐饮企业稳定运行、达标排放。

  六是开展全市涉及挥发性有机物、氮氧化物排放的企业、燃煤设施专项执法检查及定期抽查;开展全市加油站、储油库专项执法检查及定期抽查。

  七是充分发挥全市各级网格员和873名专职网格监督员管理职责,全面摸排网格内臭氧污染相关排放源及生产经营行为,并加强每日巡查频次和力度。八是制定实施低氮燃烧技术规范和补助政策,全面推行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技术改造,削减燃气设施氮氧化物排放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