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水利厅组织开展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和移民后期扶持项目专项稽察

24.07.2019  09:53

为进一步规范水利投资建设项目管理,确保水利建设项目质量安全,从4月份开始,厅监督处会同农水水电处、移民处遴选确定稽察项目,从稽察专家库抽取专家,组成专项稽察组,分期分批组织开展了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项目和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稽察。截至目前,共完成省级稽察项目15个。其中,稽察了邯郸市磁县、永年区,邢台市沙河市、新河县,沧州市黄骅市、沧县,衡水市阜城县、冀州市,保定市清苑区、满城区等5市11个2018年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项目,承德市宽城县、石家庄市灵寿县、保定市徐水区、唐山市迁西县等4市4个移民后期扶持项目。

本次稽察主要采取听取参建单位汇报、现场查勘、座谈交流、查阅资料、质询询问等形式。现场稽察结束后,稽察组分别按照稽察项目提交了稽察报告,对发现的问题按照“前期设计、建设管理、计划财务、质量安全”分类进行了确认,监督处对稽察发现的问题,按照一市一单形式印发了整改通知,相关业务处室对稽察整改情况进行了跟踪督办。同时,要求各市对照稽察发现问题,举一反三,坚持问题导向,对所有相关项目全面进行体检,进一步排查梳理问题和隐患,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来源:厅监督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