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02.11.2018  21:51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8年3月13日至5月15日,省委第十巡视组对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以下简称“厅党组”)进行了“机动式”巡视。7月4日,省委巡视组向厅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收到省委第十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厅党组高度重视,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巡视整改工作有关要求,把抓好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作为重大的政治任务和政治责任,以刀刃向内的勇气和自我革命精神,全力以赴抓好整改落实,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把巡视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一)提高政治站位,迅速凝聚思想共识。厅党组坚持以习近平同志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有关要求统一思想和行动,提高政治站位,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巡视整改工作的重要意义,把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作为践行“四个意识”,落实“两个维护”的现实检验,作为厅领导班子和全厅党员干部的一次全面政治体检,作为检验党性原则、理想信念、干部队伍的试金石,作为对党绝对忠诚,当好首都政治护城河的实际行动,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迅速摆上议事日程,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折不扣抓好巡视整改工作落实。7月4日,省委第十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厅党组迅速行动,立即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巡视整改工作。领导班子成员一致认为: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巡视反馈意见上来,以坚定的态度、扎实的作风和务实的举措,不折不扣抓好巡视整改工作落实。7月6日,召开全厅巡视整改工作动员会,深入传达学习省委巡视反馈的意见,围绕抓好巡视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提出具体要求,切实引导党员干部把思想统一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统一到省委巡视整改工作部署要求上来,增强全体党员干部做好巡视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强化政治担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厅党组强化担当意识,严格履行巡视整改政治责任,成立以党组书记宋立民同志为组长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抽调18名同志组建专班,成立综合、文字起草、线索处置、政务信息与舆情、信访工作5个小组,专人专岗集中力量负责巡视整改工作。充分发挥厅党组对巡视整改工作的领导核心作用,先后召开10次党组会议、2次厅务会议,研究巡视整改重要问题。党组书记带头履责,率先垂范,抓好整改。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主动认领责任,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分工范围内的整改落实,形成整改合力。研究制定《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针对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建议,逐条制定整改措施,建立工作台账,明确牵头领导、牵头处室、责任处室和完成时限,每一项整改工作都做到“六有”:即有整改方案、有推进措施、有牵头处室、有具体责任人、有检查评估、有监督问责。8月14日,召开厅党组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广泛征求省直各单位、厅内各处室单位意见建议,深入开展谈心谈话,举一反三认真查摆问题,剖析原因,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制定整改措施。针对民主生活会查找的问题,制定《厅党组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整改落实方案》,制定5方面18条具体措施,逐条明确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确保抓好整改落实。

(三)强化督导落实,确保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到位。对巡视反馈的问题,坚持立行立改、应改尽改、真改实改,能够立即解决的,马上改;对需要一段时间解决的,逐项制定专题整改方案,按照计划抓紧改;对需要长期坚持的,建立长效机制,持之以恒深入改。把加强督导作为确保巡视整改任务落实到位的重要手段。党组书记带头,先后主持召开7次专题调度会,围绕巡视整改方案、社保基金风险防控、为人才松绑政策、违规制作配发制服、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评聘试行办法、处级干部交流轮岗、干部调动程序等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其他班子成员各负其责,对分管领域涉及问题逐项调度,推动整改工作落实到位。巡视整改以来,班子成员召开专题调度会共计74次。厅巡视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定期督导制度,对巡视整改任务实行台账推进、每周一报、挂账销号,确保条条都整改、件件有着落。

(四)注重建章立制,统筹推进各项工作。把巡视整改工作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相结合,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相结合,与促进人社事业创新发展相结合,既注重“当下改”,又注重“长久立”,以巡视整改为契机健全制度机制,完善政策措施,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水平,切实推动各项工作补短板、见成效、上台阶。进一步兴起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热潮,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深化理解认识,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厅党组建立党组会首个议题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机制,推进理论学习常态化。大力加强政治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纪律规矩教育,彻底肃清周本顺等案件恶劣影响。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制度建设,研究制定28项厅党组自身建设、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及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加强人社业务创新,研究起草就业创业、养老、医保、人才等25项政策措施(其中14项已印发实施)。提升服务效能,厘清内设机构职能,优化干部调动、工资审批的办事流程,减少了办事环节,缩短了办事时限。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厅党组严格落实省委巡视整改工作要求,针对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梳理出的32项具体问题,已完成6项、基本完成26项。

(一)关于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不实”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在深刻把握党的十九大精神科学内涵、学懂弄通做实上还有差距”问题。整改措施:坚持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进一步强化理论武装,细化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安排,建立了党组会首个议题学习机制,坚持每次厅党组会第一个议题集中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学习的系统性。巡视反馈意见以来,厅党组已组织集中学习6次。通过分专题小篇幅的学习,深化理解认识,强化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人社工作,推动学懂弄通做实走向深入。各支部落实学习制度,定期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学习活动,促进学习成果转化。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在人力资源市场建设方面研究得不深不透”问题。整改措施:着眼于推动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以及高层次紧缺人才顺畅流动和有效配置的体制机制,先后5次到系统内及各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调查研究,多次和发改、财政等相关部门进行沟通磋商,学习借鉴北京市、江苏省等10省市的做法经验,提出符合我省实际的思路措施,研究起草了《河北省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行动计划》,明确了放宽市场准入条件、政府扶持引导、推进产业集聚发展、培育优质服务品牌、优化行业发展环境等主要措施,8月31日已呈报省政府。印发了《关于贯彻实施“人力资源服务京津冀区域协同发展地方标准”的通知》(冀人社字〔2018〕209号),围绕执行人力资源服务规范标准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提出明确要求,进一步促进京津冀三地人力资源市场一体化建设,提升我省人力资源服务业水平、推进我省人力资源服务业快速发展。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在就业创业方面,研究得不深不透”问题。整改措施:完善就业创业政策体系。用党的十九大精神指导就业创业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政策。8月在全国率先出台了《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的实施意见》,出台了《河北省就业创业孵化基地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和《省级示范就业创业孵化基地认定办法(试行)》,填补了我省就业创业孵化基地管理方面政策空白。进一步推动河北省就业创业工作,印发了《2018年下半年就业重点工作》《河北省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当前就业工作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关于做好2018年去产能企业职工安置工作的通知》。截至8月底,就业创业总体工作呈现出良好态势,全省新增就业68.56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19.25万人,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8.01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3.25%(为近年最低),高校毕业生就业率为87.05%。

(4)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在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方面,研究得不深不透”问题。整改措施:围绕养老、医保等关乎民生的社会保障领域,积极研究和制定出台适应新形势下社保发展要求的政策。进一步完善企业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压实市县三级政府责任,落实缺口由省级统筹基金和当地财政分担机制,充分调动扩面征缴积极性,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今年前7个月基金征缴保持良好势头,养老保险征缴收入488.5亿元,同比增加85.8亿元,同比增长21.3%,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制度。为确保2018年底前全面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对各市城乡居民市级统筹工作进行了全面督导。目前,张家口、廊坊已实现统收统支的市级统筹目标,其他各市已完成调剂金制的市级统筹工作。推动医疗保障救助扶贫工作。进一步提升医疗保障救助扶贫精细化管理水平,我厅与省扶贫办共同核定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身份信息,尽快实现扶贫部门与医保信息系统关联共享。目前累计兑现提高门诊住院待遇488.09万人次,提高待遇报销24.94亿元。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试点(按照人社部国家医保局部署,同步实施、稳步推进)。指导试点完善相关制度,规范待遇支付政策。加强全面放开二孩后的生育保险基金运行分析,健全基金风险预警机制,完善费率动态调整机制。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工作试点计划(按照人社部国家医保局部署,同步实施、稳步推进)。承德试点工作目前正在有序推动,符合国家时间进度要求,到今年8月底,长期护理保险参保24.5万人,确定护理机构13家,122人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基金支出184万元。完善医保药品支付管理。印发了《关于做好前期国家谈判抗癌药品医保支付标准和采购价格调整相关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按照降价后的标准调整医保支付,确保惠民政策落地。

(5)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具有全国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体系还没有建立,向用人单位放权、为人才松绑的体制机制还存在障碍”问题。整改措施:围绕深化人才体制机制改革服务高质量发展,研究起草了《河北省人才助力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提出实施四个专项人才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和16项工作任务,已呈报省政府。政策的制定为建立具有全国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体系打下牢固基础。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自主权有关问题的通知》(冀人社字〔2018〕255号),进一步向用人主体放权、为人才松绑。该文件明确提出了进一步下放职称管理工作权限。2018年授予省内所有高校(包括113所普通高校和4所成人高校)自主评审权,授予河北医科大学一、二、三、四院和省人民医院、中医院、儿童医院自主评审权;授予邯郸、石家庄、保定4家民营企业自主评审权;授予6家省委管理领导人员企业自主评审权;正高级工程师、正高级会计师、正高级经济师下放到具备相应专业副高评审权的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组织评审。2019年授予全省所有三甲医院自主评审权;按照企业规模,人才总量等授予更多具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开展自主评审;对具有评审能力的技师学院,授予其自主评审权限。充分运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在全省范围内推动“互联网+职称评审”。下放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工作权限。从2018年9月起,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行“四个自主”:自主制定岗位设置方案,自主确定主体岗位和辅助岗位,自主确定管理、专业技术、工勤技能三类岗位数量和结构比例,自主确定专业技术主辅系列岗位、数量及最高等级。凡在编制内且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结构比例符合控制标准,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与本行业类别一致的,人社部门实行即来即办,予以备案。下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工作权限。按管理权限核准公开招聘方案后,高校、科研院所、公立医院等单位即可自行组织人员招聘工作。为确保县乡艰苦边远地区事业单位“招得来、留得住、用得好”,招聘县乡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和初级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招聘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可根据工作需要进一步放宽。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学历放宽到高中、中专(含技工学校),管理岗位专业不作限制,增加招聘本地人员的比例。

(6)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对新时代人民群众的更高就业需求与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水平不相称的矛盾,还需要着力破解,就业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问题。整改措施:大规模开展职业培训,提高劳动者素质,加强就业服务,提升岗位匹配能力。围绕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制定了《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实施意见》,8月28日省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拟提交省委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起草了《关于推行终身职业培训制度加强技能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已呈报省政府。该文件以推行一项制度、完善两个体系、实施三项培训为主线,以建立四种机制、实施五项计划为抓手,有利于缓解技能人才短缺的结构性矛盾,提高全要素生产率,为加快技能强省提供强大动力。目前全省职业技能培训37.7万人,完成全年任务的94.25%。其中“百万燕赵工匠支持培养计划”23.4万人,农村转移劳动者10.3万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3.99万人,提升了就业能力,实现了稳定就业目标。围绕加强就业服务,提高岗位匹配能力,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供求对接机制的通知》(冀人社字〔2018〕252号),建立了四种对接机制,形成了清单管理。打出了就业创业服务“组合拳”,全省组织举办招聘会707场,与去年同比增加10%,帮助31.89万人实现就业;分别在张家口沽源县、保定涞源县组织京津冀劳务对接洽谈会,与京津建立对接关系,共征集岗位1.55万个,达成就业意向1933人;组织12家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组建扶贫小分队,带1560个岗位赴康保县开展招聘和咨询活动。扶贫小分队共走访3个乡镇、5个贫困村和19户贫困家庭,发放招工信息表700余份,为300名贫困劳动者提供岗位和咨询服务。开展了“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参赛企业达3245家,位居全国前列。组织河北省首届创业培训讲师大赛,836名选手参赛,推动双创双服深入开展,提升创业能力、提高创业成功率。组织寻找最美农民工等活动,搭建了服务平台,丰富了服务载体。

  2.关于“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管党治党不严”问题。

(7)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责任担当不够、监督管理缺失,未能做到真管、真严”问题。整改措施:研究制定《关于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意见》《2018年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权力清单》,成立厅党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厅党组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分工意见》,逐级明确并厘清管党治党责任,形成厅党组负主体责任、驻厅纪检组负监督责任、厅党组一把手负第一责任、班子成员负分管责任、各级党组织书记负直接责任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体系。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逐一进行谈心谈话,指出他们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围绕强化责任担当、落实“一岗双责”等提出具体要求,同时加强日常监管,发现问题及时提醒,强化班子成员从严管党治党的政治自觉。

(8)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有的领导干部对分管的业务处室缺乏严格管理”问题。整改措施:印发了《厅领导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8月14日,厅党组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围绕做好巡视整改工作,广泛征求意见、开展谈心谈话、认真查摆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细化整改措施,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厅领导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敢于较真碰硬,对分管处室党员干部加强教育管理监督,发现问题严肃追责问责。8月,厅领导班子成员全部参加了所在支部和分管处室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对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纪律规矩意识、认真履职尽责、加强支部建设等提出具体要求。

(9)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有的领导干部缺乏责任担当,对职责内的事情该管的不管,对分管工作以‘签字’‘画圈’代替审核把关,对分管外的议题会上不发表意见”问题。整改措施:认真贯彻执行《厅党组工作规则》,研究制定《厅务会议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增强全局观念和责任意识,在研究工作时充分发表意见,形成决策后一抓到底。研究制定了《厅领导AB角工作制度》,要求领导干部研究重要事项时要提出具体处理意见,对日常分管工作要提出原则意见。研究制定了《关于中央巡视组反馈干部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全面排查领导干部不担当不作为问题,坚持有责必问,有错必纠,视情形按照有关规定采取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纪律处分等进行处理。

(10)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有的干部不履职、不尽责,致使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问题。整改措施:厅党组、党组书记、厅级领导干部、各支部、每名党员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层层压实主体责任。要求社保局分党组切实履行主体责任,针对邓绍中案件暴露出的问题,制定专项整改方案,扎实开展社保基金“风险防控年”活动,堵塞基金风险漏洞,确保基金安全。坚持挺纪在前,认真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咬耳扯袖、红脸出汗,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对出现问题的党员干部坚持“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也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巡视整改期间,对3件群众举报和上级移交问题线索进行认真核查,依照有关规定对1名党员进行了纪律处分。

3.关于“政治意识不强,落实省委有关文件精神不到位”问题。

(1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没有按要求对《河北省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进行传达学习,也没有制定具体实施办法”问题。整改措施:认真传达学习《河北省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研究制定《厅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冀人社党〔2018〕60号)、《厅党组关于印发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清单的通知》(冀人社党〔2018〕74号),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健全工作机制。转发了省委办公厅《关于当前我省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的通报》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员干部网络行为的意见》,着力推动意识形态工作向基层党支部延伸,确保全厅意识形态工作继续保持良好态势。

(1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没有按要求对《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实施办法》进行传达学习,也没有制定具体实施办法”问题。整改措施:认真传达学习《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实施办法》,出台《厅党组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实施办法》(冀人社党〔2018〕66号)、《厅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冀人社党〔2018〕50号),围绕“三公”经费管理、公车管理、公务接待、调查研究等进一步细化相关规定,明确具体要求,并组织厅属各单位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4.关于“规矩意识不强,对组织不忠诚、不老实”问题。

(1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有的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个人发言提纲对个人、家庭、亲属重大事项没有进行详细说明,没有‘说清楚、谈透彻’,有的没有按照要求对上年度民主生活会整改措施落实情况逐项做出报告”问题。整改措施:厅党组进一步强化纪律规矩意识,认真学习领会中央省委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和个人事项填报规定。以此为鉴,举一反三,立行立改,结合厅党组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广泛征求意见,开展谈心谈话,查摆问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全面抓好整改,指出2016年和2017年民主生活会存在的问题,明确要求在今后的民主生活会上要严格按照要求说明个人重大事项等情况。在8月14日召开的厅党组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领导班子成员认真落实省委要求,围绕巡视反馈的问题认真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

(14)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2017年省人社厅对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进行抽查,存在漏报、瞒报。整改措施:从强化规矩意识入手,进一步加强处级以上干部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核查结果处理办法》的学习。7月20日,邀请省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同志授课,对全厅副处以上干部讲解填报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强调个人事项填报的纪律规定,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严肃认真对待个人事项报告工作,再发生此类问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5.关于“因循守旧,创新服务意识不强”问题。

(15)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随着社会快速发展,一些人社政策和制度已不适应新的时代要求,但仍因循守旧,习惯沿用过去一些老思想、老办法,改革创新不够”问题。整改措施: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围绕群众反映强烈,影响人社事业发展体制机制障碍,深入研究,完善政策措施。针对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职业技能等级评定办法不适应时代要求等问题,进行了广泛调研、认真研究、深入分析,制定了《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能等级考核办法(试行)》,8月27日厅党组会研究通过。在等级工考核方面,把考核权限下放到市县和省直主管部门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考核范围、优化了流程、规定了时限,提出了要求。围绕适应新时代我省产业发展需求,修订了技能等级考核工种目录,增强技能等级考核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建立了技能等级正常晋升考核机制,根据岗位设置情况,开展技能等级考评工作,畅通考评聘渠道。目前,全省开展了技能等级考评28.6万人,其中技师6.4万人、高级工9.7万人、中级工6.7万人、初级工5.8万人。

(二)关于党的组织建设、作风建设方面

1.关于“党建责任制落实不力”问题。

(16)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未按照要求,制定完善本单位的党建工作责任制”问题。整改措施:厅党组认真落实省委办公厅《关于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的实施意见》,加强党建责任制建设。研究制定《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实施细则》,细化了各级党组织及党组织书记责任,完善了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机制。

(17)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不到位,存在以党组会代替中心组学习的问题”。整改措施: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章党规,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充分发挥模范作用,监督分管单位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各项要求。厅党组中心组带头,细化学习安排,定期开展集中学习讨论,8月10日,召开厅党组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集体学习习近平在中央政治局第六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精神,王东峰同志在省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会上的讲话精神,深入开展讨论交流。

(18)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虽然每年都制定机关党建要点,但推动落实力度不大,2015年以来厅党组未听取党建工作专题汇报,开展督导检查少”问题。整改措施:强化厅党组对党建工作的领导作用,研究定期听取党建工作汇报的机制,把机关党建列入党组工作议程,每年至少听取一次机关党委工作汇报。9月2日,厅党组会听取了机关党建工作专题汇报,对党建重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建立《2018年机关党建工作要点台账》,进一步梳理2018年党建重点工作任务,明确了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研究制定《机关党的建设三年实施方案(2018-2020年)》(冀人社党〔2018〕75号),对机关党建工作进行规划。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加强党建目标绩效考核管理,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提高党支部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

  2.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弱化、虚化”问题。

(19)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两个分党组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问题。整改措施:厅党组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分党组和各级党组织的领导。省公务员局分党组召开分党组会议明确1名分党组成员分管党建工作。研究制定《中共河北省公务员局分党组工作规则》,分别对省公务员局分党组主要职责、组织原则、议事决策、理论学习、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和问责作出规定。加大党建工作指导力度,压实分党组主体责任,坚决纠正以局务会代替分党组会问题。社保局分党组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分党组工作细则、党建工作责任实施细则等制度。7月4日以来,社保局共召开10次分党组会议,“三重一大”事项均上会研究。

(20)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组织生活不符合要求,有的支部未按要求开展组织生活会,有的支部召开支委会、党员大会不符合要求,有的支部以学习文件或传达会议精神代替党课教育”问题。整改措施:坚持问题导向,立行立改,切实提高组织生活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召开整改专题调度会,组织各党支部深入查摆自身问题、深刻剖析问题原因、认真研究制定改进措施,对巡视反馈问题做到立行立改。研究制定《厅党支部工作制度》(冀人社机党〔2018〕25号),从“三会一课”、党费收缴、廉政提醒、党支部工作纪实、谈心谈话、党支部书记述职等方面对党支部工作进行规范。邀请省直工委同志以“做好支部日常工作,从严落实党内生活制度”为题进行授课。

(2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党支部换届不规范”问题。整改措施:研究制定《厅属党支部(总支)换届选举工作实施细则》(冀人社机党〔2018〕24号),对换届的时间、程序及有关要求做出规范。坚持立行立改,结合干部人事变动,严格按照有关程序,及时调整支部书记、增补委员,完善基层组织建设。

3.关于“反映干部选拔任用问题较多”问题。

(2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党组在研究干部人事议题时,存在非党组成员列席党组会并发表意见、参会人数达不到规定要求的问题”。整改措施:厅党组高度重视,立行立改,认真执行《厅党组工作规则》,严格落实党组议事程序、内容、参加人员等要求,省委巡视反馈意见以来,召开的厅党组会议的参会人数和范围均符合规定。

4. 关于“内设机构职能不够优化,办事程序繁杂”问题。

(2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部分处室职能交叉”问题。整改措施:全面梳理有关处室工作职责及工作开展情况,多次征求有关厅领导和处室意见,根据省编办批复的“三定”规定,起草了《关于巡视提出的“内设机构职能不够优化、办事程序繁杂”问题的整改情况》,已经8月27日厅党组会议研究通过并执行。按照行政处室主要制定政策,一项工作涉及到两个行政处室,明确一个处室牵头负责;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具体承办;一项工作尽量由一个处室单位负责的原则,并结合工作实际,提出了整改建议。关于职业培训职能问题。职业能力建设与农民工工作处负责牵头拟订职业培训政策。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处负责拟订职业培训就业补贴资金政策和使用管理办法。就业服务局负责职业培训的具体组织实施。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问题。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处负责制定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政策,统一发布高校毕业生就业率。人力资源市场处负责填报高校毕业生实名制信息,办理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报到手续,统计非师范生高校毕业生就业率,“三支一扶”计划组织实施,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其他基层服务项目。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公室负责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进校园就业指导工作。就业服务局负责管理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就业实名制信息,创业指导、就业见习、职业介绍,就业创业培训,就业援助、创业担保贷款工作。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负责建设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举办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招聘会,接收高校毕业生档案。厅党组会要求相关处室单位要以此次巡视整改为契机,在职业培训和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下一步,结合政府机构改革,进一步优化我厅机构设置,合理配置职能,完善办事流程、提高行政效率。

(24)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干部调动手续比较繁琐,存在多次跑办、周期偏长问题”“干部内部调动程序与跨厅局调动程序一样,手续不够简化”问题。整改措施:本着简化程序提高效率的原则,最大限度地放权、减少办事环节、压缩各办事环节时间,调整规范了省直干部调动程序。研究制定了《河北省省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整(增加人员)业务流程》。对省直部门内部人员调整,取消计划申报审批、档案审核、办理调配手续等环节,实行备案制管理。档案审核下放省直各部门。改进后的工作流程,可减少办事环节三个,减少跑办次数2次。对省直部门增加人员,由多个处室审档改为一个处室审档。同一干部调动,实行档案一次审核终身负责制,谁审核谁负责,不再重复审档。同时,坚持举一反三整改。对招录(聘)、选调、遴选工作流程做了进一步规范调整。改进后的工作流程从根本上解决了档案多头审核的问题,节省了办事时间。按照省委有关规定,省属高校和医院不实行人事冻结,坚持立行立改。对7月以来批准的省属高校和医院调入(招聘人员)117人,其中招聘104人,调入13人,实行了一次审档(由原先4个处室审档优化为1个处室审档)。鉴于目前正在进行机构改革,新的工作流程按照新的机构职能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印发实施。

(25)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工资审批不便捷”问题。整改措施:提高服务质量,加强办事人员业务理论学习,进一步优化审核服务流程,逐项梳理工资福利审核业务所需材料清单并向服务对象公布,通过采取临时增加工作人员和办理终端,实行单位预约制度,科学统筹审批时间等方式,减少等候时间、提高工作效率。目前,单笔工资审批业务平均办理时间由原来8分钟缩短到现在4至5分钟以内。

同时,举一反三,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省社保局扎实开展“解民忧、转作风”专项行动,创新便民服务方式,督导各地立即全面取消社会保险待遇集中认证,构建以信息比对为主、社会化服务与远程服务相结合的认证服务新模式。深入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目前精简的12类22项材料、8个堵点已全面解决。取消社会保险补充登记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取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死亡注销时提供的死亡火化证明、取消工伤保险相关证明材料等证明材料。着力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进一步完善省直机关事业养老保险试点、企业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等信息系统,强化风险防控功能。积极推进社银联网工作,目前56家机关养老保险、59家企业养老保险实现联网发放,建立了业务、财务、银行三方对账系统。省社保局对每个人的职责权限和工作标准进行明确,完善岗位制约机制,所有业务实行经办、复核、审核三级管理。实行信息系统审核、审批与线下书面审核、审批同时进行,落实重要岗位定期轮岗制度,确保数据安全。制定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与河北省电子营业执照库对接方案,完成对接后,在办理参保登记环节可即时办结。省直社保卡办理业务移交石家庄市,省直社保卡服务网点由1个拓展为25个。

(三)关于党的纪律建设、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和巡视整改方面

1.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26)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领导机制不健全,没有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没有对2018年工作要点进行分工,‘一岗双责’没有落到实处”问题。整改措施:厅党组全面加强机关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到位。成立厅党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领导小组构成及工作职责。研究制定《厅党组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分工意见》(冀人社党〔2018〕55号),对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行了分工,强化“一岗双责”,定期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27)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重部署轻落实,执行力层层递减”问题。整改措施:印发了《关于“机关党建重形式、轻实效”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冀人社党〔2018〕85号),制定七项具体举措,着力解决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等问题。邀请省直纪工委同志围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进行辅导授课,提高履行管党治党责任的能力。逐级压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日常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结合社保基金“风险防控年”活动,坚持以案为鉴,举一反三,集中开展排查整改,规范岗位流程,严格内控管理,提升信息化手段,推进社银联网,全面堵塞漏洞,补齐短板,建立机制,用制度机制管人管事。先后开展了社保基金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行动、整改情况“回头看”,切实压实工作责任,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28)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党风廉政建设年度考核流于形式”问题。整改措施:研究制定《厅机关党建工作考核办法》(冀人社党〔2018〕57号),对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考核指标和评分进行细化和明确,纳入目标绩效考核管理,从制度层面完善和规范了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工作。

  2.关于“监督执纪不够有力”问题。

(29)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驻厅纪检监察组对批转下级办理的信访件督导不及时”问题。整改措施:对2014年至2017年对驻厅纪检监察组批转的信访举报件进行梳理,下发督办通知。要求相关处室单位对批转的信访举报件认真核查,已处理的将处理结果按规定时间报驻厅纪检监察组,未处理的作出情况说明。建立工作台账,对批转的信访举报件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针对个别案件暴露出的干部管理宽松软的问题,先后2次向厅党组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针对邓绍中案暴露出的基金监管不到位的问题,向2个单位下达整改督办通知;向4个党支部下达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建议书;对被巡察的2个单位下发巡察整改建议书;向社保基金监管问题线索集中的4个地市下发问题线索移送函。

(30)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驻厅纪检监察组对有的违规违纪问题处理偏轻”问题。整改措施:驻厅纪检监察组深刻反思,以案为鉴,剖析执纪宽松软的原因,研究撰写《关于邓绍中案教训与启示》。同时,进一步完善机制,健全制度,制定了《河北省纪委监委驻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纪检监察组监督办法》,进一步明确监督的重点内容、主要措施、发现问题的处置、保障措施等内容。在厅党组会、民主生活会上就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加强社保基金监管等问题向厅党组提出要坚持挺纪在前、完善内控机制、严格责任追究、强化作风建设等意见建议。

3.关于“政府采购项目违规问题突出,廉政风险较大”问题。

(3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有的项目应招标而不招标,有的项目违规操作,部分项目档案资料缺失”问题。整改措施:开展了“一问责八清理”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情况“回头看”,对政府采购招标投标不规范问题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7项问题逐一建立台账,通过补全档案资料、聘请专家进行合规性论证等措施逐项整改。印发《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试行)》(冀人社规〔2018〕16号)和《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务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政府采购招标投标各项活动主体、责任人和事前、事中、事后责任,规范招投标活动,加强政府采购资金的管理和监督,提高政府采购资金使用效益。厅纪检监察机构负责厅内政府采购工作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的人员,依法予以处理。办法出台后主动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成立了厅政府采购领导小组,提高了政府采购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4.关于“巡视整改不到位”问题。

(3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上次巡视指出的‘事业单位成立企业性质的公司’问题仍然存在,整改不彻底”问题。整改措施:2014年,我厅对在编人员在企业兼职问题进行了全面清理,2018年5月份,我厅开展了“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整改“回头看”,对在编人员在企业兼职问题再次进行全面清理,经查我厅未发现在编人员在企业兼职。完成人才机构及其所属企业公共服务业务和经营性服务分开,完成在编人员和部分公共服务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管理,其他人员纳入企业管理工作。完成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省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中心和省企业家流动服务中心由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统一管理变更为实行三家机构分开管理工作。其中,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省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中心对兴冀、兴才公司和冀人考试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实行管理,三家公司自主经营。编报了《厅所属企业改革清单目录》,省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中心申请所属3个企业兴冀、兴才、冀人考试咨询服务公司暂时保持原管理机制,并于6月29日报省国资委审批。省国资委答复,正在研究制定我省落实中央新要求的实施方案,下步根据方案推进。

省委巡视组移交驻厅纪检监察组5件问题线索,涉及8人,到目前,共初核2件、谈话函询1件、了结2件;采取第一种形态4人。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把巡视整改作为长期任务,坚持措施不松、力度不减,整改不到位不罢手,整改不彻底不收兵,对基本完成的,进一步加大推动力度,跟踪督导落实,抓好后续整改工作,确保按时整改到位;对已经完成的,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对各项制度和政策文件,切实抓好贯彻执行,提升机关管理规范化和人社业务政策体系化水平,以实际行动做好巡视整改“后半篇文章”,全面推动各项工作上台阶、上水平。

(一)坚持政治站位,全面加强政治建设。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作为巡视整改的首要任务,通过巡视整改,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落实“两个维护”,坚定“四个自信”。进一步兴起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热潮,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创新学习形式,丰富学习载体,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求实效。加强理想信念教育,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党史,开展重温入党誓词、党员志愿服务等活动,不断强化党员干部党性观念和宗旨意识,补足精神之“钙”。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民主集中制,落实民主生活会、双重组织生活、“三会一课”等制度,不断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让党员、干部在党内政治生活中经常接受政治体检,打扫政治灰尘,净化政治灵魂,增强政治免疫力。

(二)压实主体责任,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牢固树立“抓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意识,切实担负起厅党组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建立厅党组负主体责任、厅党组书记负第一责任、驻厅纪检组负监督责任、班子成员负分管责任、各级党组织书记负直接责任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体系,进一步逐级明确并厘清管党治党责任。充分发挥党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作用,严格落实党建工作台账和任务分工,强化督导落实,切实把“一岗双责”落到实处。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廉政提醒、党支部工作纪实等制度,强化党建考核,不断激发基层党组织活力,提升组织力。

(三)改进工作作风,不断提高服务群众质量。深化“两提三促”活动,进一步解放思想,推动“放管服”改革,在职称评审、干部调动、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职业技能等级考核等方面,持续加大简政放权力度,破解制约人社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调整优化机构,合理配置职能,完善办事流程、提高行政效率。加强信息化建设,充分运用“互联网+”思维和技术,提高软硬件水平,推进更多事项网上办理。全面提升人社窗口公共服务水平,推行 “一门受理”,切实提高群众满意度。

(四)注重成果转化,统筹推进人社各项工作。围绕省委九届六次全会“三六八九”部署要求,自觉把巡视整改与推动中心工作结合起来,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结合起来,与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结合起来,与省委巡视工作整改“回头看”结合起来,与人社系统行风建设结合起来,与我厅开展的“两提三促”活动结合起来,巩固深化巡视整改成果,进一步规范各项工作流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推动全省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做出新贡献。

(五)坚持挺纪在前,大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政治性警示教育,强化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坚决肃清周本顺、张杰辉等案件恶劣影响。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支持驻厅纪检组履行监督执纪职责,认真查处群众举报和上级转交问题线索,依规依纪严肃执纪问责。强化干部教育管理和监督,准确运用“四种形态”,加大问责力度,对违规违纪的党员干部,敢于动真碰硬,严肃问责,营造执纪必严、违纪必纠的高压态势。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征求意见时间为2个月(自2018年10月31日至12月31日)。联系方式:电话 0311-88616612(工作日 8:30--17:30);邮政信箱:河北石家庄市维明北大街118号;邮编:050051;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中共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

2018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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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于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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