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北省眼科医院、石家庄市妇产医院和张家口市第一医院等三家医院评审评价结果的公示

25.05.2018  16:06

  根据河北省眼科医院、石家庄市妇产医院、张家口市第一医院的申请,依据《河北省医院评审管理办法》,省卫生计生委组织评审员,按照《三级眼科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1年版)》《三级妇产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1年版)》《河北省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3年版)》,对河北省眼科医院、石家庄市妇产医院、张家口市第一医院进行了全面的评审评价。根据评审结果确定河北省眼科医院为三级甲等眼科医院,石家庄市妇产医院为三级甲等妇产医院,张家口市第一医院为三级甲等综合医院。现按程序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2018年5月22日-5月28日。

  如对以上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2018年5月28日前,以信函形式向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反映。以组织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具体联系电话。信函以寄出日邮戳为准。

  通讯地址:石家庄市合作路42号,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医政药政处,邮编050051。电话:0311-66165716

                                         河北省卫生计生委
                                          2018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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