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深入开展烟花爆竹排查整治的通知

20.01.2016  18:28
河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深入开展烟花爆竹排查整治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安委办:   2016年1月20日0时20分左右,上饶市广丰区洋口镇一烟花厂发生爆炸事件,截止现在,已造成4人失联、4人受伤的严重后果。   2015年7月12日,我省宁晋县发生非法烟花爆竹22人死亡、23人受伤的重大事故,目前该起事故调查已结案,其中公安机关采取司法措施人员10人,检察机关立案侦查人员5人,建议给予行政处罚等处分人员56人,事故调查报告已在网上公开,各地要迅速下载,并下发各县(市、区)、乡镇,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发动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落实责任,加强对烟花爆竹企业生产经营安全监管。
  近日,省安委办印发了《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两起非法生产烟花爆竹较大事故的通报》(冀安委办〔2016〕3号)、《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河南省开封市通许县通安烟花爆竹有限公司“1·14”重大爆炸事故情况的通报》(冀安委办传〔2016〕3号)两个文件,并提出了具体要求。当前正值岁末年关,春节将至,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进入旺季,也是烟花爆竹事故的高发期,特别是一些不法分子非法生产、运输、销售、储存烟花爆竹,各地要高度重视,认真抓好当前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全面开展烟花爆竹排查整治,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同时强化对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追踪溯源,查清非法生产经营原材料、产品的来源、销售和运输渠道,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坚决防范和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河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