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吴读史:《史记》之《十二本纪·项羽本纪⑰》

28.05.2016  11:15

   今天,《小吴带你读史》栏目带你继续走进《史记》之《十二本纪·项羽本纪》,项羽为何要乌江自刎?项羽的故事带给我们什么样的启示?我们一起来读。

项羽乌江自刎。图片来源于网络。

   项羽乌江自刎

  项王想要向东渡过乌江。乌江亭长把船靠在岸边等待着项王。他对项王说:“江东虽小,地方也纵横上千里,民众数十万,也足以称王。希望大王赶快渡江。现在只有我有船只,汉军来到这,没有船只渡江。”项王笑着说:“上天要灭亡我,我渡江干什么呢!况且我和江东子弟八千人渡江西进,现在没有一个人回来,即使江东父兄怜悯我,让我称王,我有什么脸面去见他们?即使他们不说什么,我项籍难道不干心有愧吗?”(最后)项王对亭长说:“我知道你是个忠厚长者。我骑这匹马五年了,所向无敌,曾经一天奔驰一千里,不忍心杀了它,把它送给你吧。”就叫骑兵都下马步行,甲短兵接战。单单项籍一人就杀死汉军几百人。项王身上也受了十多处伤。他回头看见汉军的骑司马吕马童,说:“你不是我的老朋友吗?”吕马童背对项王,指给王翳说:“这就是项王。”项王说:“我听说汉军用一千斤黄金、一万户封邑来购买我的头,我给你做件好事吧。”就自刎而死。王翳割了项王的头,其他骑兵自相蹂躏践踏,争夺项王的尸体,互相残杀了几十人。最后,郎中骑杨喜,骑司马吕马童,郎中吕胜、杨武各自得到了项王的一段肢体。五个人把肢体合拢起来,都确实是项王的。所以把准备封赏的土地分为五部分:封吕马童为中水侯,封王翳为杜衍侯,封杨喜为赤泉侯,封杨武为吴防侯,封吕胜为涅阳侯。

  原文:

  於是项王乃欲东渡乌江。乌江亭长义船待,谓项王曰:“江东虽小,地方千里,众数十万人,亦足王也。原大王急渡。今独臣有船,汉军至,无以渡。”项王笑曰:“天之亡我,我何渡为!且籍与江东子弟八千人渡江而西,今无一人还,纵江东父兄怜而王我,我何面目见之?纵彼不言,籍独不愧於心乎?”乃谓亭长曰:“吾知公长者。吾骑此马五岁,所当无敌,尝一日行千里,不忍杀之,以赐公。”乃令骑皆下马步行,持短兵接战。独籍所杀汉军数百人。项王身亦被十馀创。顾见汉骑司马吕马童,曰:“若非吾故人乎?”马童面之,指王翳曰:“此项王也。”项王乃曰:“吾闻汉购我头千金,邑万户,吾为若德。”乃自刎而死。王翳取其头,馀骑相蹂践争项王,相杀者数十人。最其後,郎中骑杨喜,骑司马吕马童,郎中吕胜、杨武各得其一体。五人共会其体,皆是。故分其地为五:封吕马童为中水侯,封王翳为杜衍侯,封杨喜为赤泉侯,封杨武为吴防侯,封吕胜为涅阳侯。

  楚国各地投降汉军 鲁城人以死守节

  项王死后,楚国各地都投降了汉军,只有鲁城不肯投降。汉王就带领天下士卒打算屠毁鲁城,因为他们坚守礼义,为主人以死守节,就拿项王的头给鲁城人看,鲁城父兄才投降了。最初,楚怀王曾封项籍为鲁公,等到项籍死了,鲁城又最后投降,所以用鲁公的礼仪把项王理葬在谷城。汉王为项王举哀,哭了一场,然后离开了鲁城。

  原文:

  项王已死,楚地皆降汉,独鲁不下。汉乃引天下兵欲屠之,为其守礼义,为主死节,乃持项王头视鲁,鲁父兄乃降。始,楚怀王初封项籍为鲁公,及其死,鲁最後下,故以鲁公礼葬项王穀城。汉王为发哀,泣之而去。

  项氏宗族得保全 被赐刘姓

  各支项氏宗族,汉王都不诛杀。封项伯为射阳侯。桃侯、平景侯、玄武侯都是项氏宗族,赐姓刘。

  原文:

  诸项氏枝属,汉王皆不诛。乃封项伯为射阳侯。桃侯、平皋侯、玄武侯皆项氏,赐姓刘。

  司马迁评说项羽

  太史公说:我听周生说“舜的眼睛大概是两个瞳孔”,又听说项羽也是两个瞳孔。项羽难道是舜的后裔吗?为什么兴起得这么迅速啊!秦朝政治腐败,陈涉首先发难,豪杰蜂起,相互争夺,不可胜数。然而项羽毫无凭借,乘势起于民间,三年时间,就率领五路诸侯军消灭了秦朝,分割天下,封王建侯,政自己出,号为“霸王”,虽然没有始终保持他的地位,但近古以来,还未曾有过这样的事情。等到项羽放弃关中,怀恋楚地,放逐义帝而自立为王,抱怨王侯背叛自己,这时已经难以控制局势了。自我夸耀功勋,逞一己私智,不效法古人,以为创立霸王的事业,需要用武力来经营天下,终于五年时间覆灭了他自己的国家,身死东城,还没有觉悟,不自我谴责,这就不对了。竟然用“上天灭亡我,不是我用兵打仗的过错”为借口,难道不是太荒谬了吗!

  原文:

  太史公曰:吾闻之周生曰“舜目盖重瞳子”,又闻项羽亦重瞳子。羽岂其苗裔邪?何兴之暴也!夫秦失其政,陈涉首难,豪杰起,相与并争,不可胜数。然羽非有尺寸乘埶,起陇亩之中,三年,遂将五诸侯灭秦,分裂天下,而封王侯,政由羽出,号为“霸王”,位虽不终,近古以来未尝有也。及羽背关怀楚,放逐义帝而自立,怨王侯叛己,难矣。自矜功伐,奋其私智而不师古,谓霸王之业,欲以力征经营天下,五年卒亡其国,身死东城,尚不觉寤而不自责,过矣。乃引“天亡我,非用兵之罪也”,岂不谬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