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局对全市食品生产企业启用“食品安全电子信用档案系统”

13.04.2017  23:32

为进一步督促食品生产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邢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邢台市食品生产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管理制度(试行)》,率先建立了基于SVN(版本控制系统)的全市电子信用档案管理系统,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操作培训,并正式在全市启用。

为确保电子档案管理系统的顺利实施,该局进一步规范了全市食品生产者信用档案内容要求,明确了责任:一是信用信息的收集应当遵循客观、公正、全面的原则;二是信用档案由县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维护更新,确保档案信息的清晰、真实、完整、准确;三是信用档案应当一企一档、电子档案与纸板档案共存;四是信用内容应包括企业基础信息、行政许可信息、监督检查信息、监督抽检信息、行政处罚信息、食品安全事故信息、表彰、奖励信息、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信息等八个方面的数据;五是当信用内容产生时,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录入信用档案系统;六是市局定期对各县级局的信用档案建设情况进行考评。

该电子信用档案管理系统采用C/S模式,为此市局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购买了信息设备,建立了SVN服务器,制作了电子信用档案数据模板和操作手册,各县级局通过TortoiseSVN客户端对各自的信用档案进行管理,通过操作手册快速学习系统使用,通过模板快速规范的建立食品生产企业电子信用档案。食品安全电子信用档案系统的实施,解决了长期以来信用档案建设不规范、内容不全面、录入不及时等多个难题,实现了市、县、所三级信用档案数据的共享公用,提升了全市食品安全信用档案管理管理水平,促进了食品生产行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