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启动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攻坚行动

26.05.2016  09:22

    经市政府同意,市安委会近日印发《 石家庄 市安全生产攻坚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提出,从5月中旬到10月底,石家庄市将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创建一批无非法生产经营的县、乡、村,确保今年确定的驻村工作队帮扶的所有村,实现无非法生产经营,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安全生产的浓厚氛围。

    《行动方案》提出,攻坚行动将把安全风险辨识管控、隐患排查整治、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打非治违作为重点,突出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企事业单位,突出过程管理,抓实排查、辨识、评估、标识、建档、管控、整治、验收、销号等环节,坚持风险管控,边查边改,严格执法,打击非法违法行为。

    攻坚行动将确保不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实现4个100%、1个“不发生”的目标:

    对安全风险分类分级、建账立卡,企事业单位重大风险建档率、标识率和管控责任、措施落实到位率均要达到100%;

    全面彻底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对安全隐患的排查覆盖率和整治到位率要达到100%;

    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企业的执法检查覆盖率和对问题及隐患单位的处置到位率,以及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台账建账率和监察执法企业档案建档率达到100%;

    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要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对整治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建立隐患排查台账,制订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切实整改到位,按期完成各项治理任务,确保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治理目标任务完成率和达标率达到100%;

    各级各部门要严格落实打非治违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停产整顿、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措施,确保不发生非法违法行为导致的安全生产事故。

    此外,攻坚行动期间,我市将大力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格监督考核,对重大安全隐患一律实行挂牌督办、闭环管理,严格落实整改销号制度,确保隐患100%管控到位。

    《行动方案》指出,在攻坚行动期间,凡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对开展攻坚行动不重视、行动迟缓、工作不力的,在制定攻坚行动方案、落实相关保障措施工作上应付的,对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推动不力的,或出现其他方面重大问题的,要对县(市)区长和相关部门主要领导进行约谈警示;对因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造成重点工作目标任务未按照进度和要求完成的,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一律严格倒查责任,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今年,各级各部门攻坚行动情况特别是“双控”机制建立情况,将作为安全生产工作重点考核内容。 (记者 吴 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