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启动“河北省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创建工作

15.05.2015  20:11

近日,省政府法制办、省国税局、省地税局联合印发《河北省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河北省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创建活动正式启动。

开展这一创建活动,是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部署,落实省委出台的全面推进法治河北建设的实施意见,通过树立创建法治税务建设先进典型,发挥以点带面作用,引导和带动全省依法治税工作不断深化。

河北省法治税务示范基地”以县(市)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以下简称县级税务机关)为创建单位。县级税务机关处在税收行政执法一线,直接面向广大纳税人、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税务的主体,能否做好依法治税工作,对纳税人和社会的影响举足轻重。

全省县级税务机关开展创建活动,主要围绕《创建评价标准》,完善和推进本单位的依法行政工作。

创建评价标准》由省政府法制办、省国税局、省地税局三家联合研究制定,全面梳理细化了税务机关推进依法治税、建设法治税务的具体任务,分为税收法治基础工作、创新工作、社会评价三个部分,共51项任务指标,包括了五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健全组织保障、学法用法,二是履行税收职责、规范执法,三是优化纳税服务、提升质效,四是强化执法监督、落实问责制度,五是化解涉税争议、畅通救济渠道。

创建活动分六个阶段进行,分别是全体参与、自主申报、指导评估、综合评价、结果公示、决定命名。对经指导评估和综合评价达到创建标准,且经公示没有异议的,省政府法制办、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将联合命名为“河北省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并宣传推广创建工作的典型经验和做法,以点带面,全面提升税务系统依法治税水平。

对被命名为“河北省法治税务示范基地”的单位,省政府法制办、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将加强动态管理,不定期组织抽查评价,对按照《创建评价标准》,税收法治基础工作得分在85分以下的,责令限期整改,限期整改不到位的,取消命名;发生其他严重问题的,取消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