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刚:提高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及工作评议水平

17.09.2014  18:15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王 刚

回顾和总结多年来,各级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及开展专项工作评议的探索和实践,我认为,提高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质量、增强专项工作评议的实效性,要注意把握好四个环节、处理好三个关系,在创新和发展中不断提高人大监督工作水平。

一、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及开展专项工作评议要把握好四个环节。一要选准议题。人大常委会要通过法定的途径和渠道,坚持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选择带有全局性、根本性、长远性的大事要事难事作为审议和评议的议题,确保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工作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紧紧相扣、与人民群众所思所愿息息相应、与社会发展的大势步步相随。二要摸清情况。只有掌握了第一手资料,摸清了真实情况,才能在审议和评议中更好地掌握主动权、履行审议权。要防止和克服无言可发、言之无物、言不由衷、言过其实等问题,切实增强审议和评议的针对性、科学性、有效性,树立人大的权威和形象。三要搞好审议和评议。搞好审议和评议,对于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来讲,要注意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要做好会前准备。二是要端正指导思想。三是要坚持实事求是。四要跟踪问效。对审议和评议意见跟踪问效,是增强监督实效的重要方法和途径。

二、人大常委会对“一府两院”进行专项工作评议要处理好三个关系。首先,要处理好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与开展专项工作评议的关系。在监督工作实践中,要根据专项工作内容和监督工作需要,灵活运用听取审议报告和开展工作评议等方式方法,并不断探索完善和创新发展。其次,要处理好专项工作评议与坚持党的领导的关系。专项工作评议要在同级党委领导下进行,这是人大工作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第三,要处理好专项工作评议与支持“一府两院”工作的关系。人大常委会既要敢于监督,又要善于监督。要处理好专项工作评议与支持“一府两院”工作的关系。

三、不断提高人大常委会对“一府两院”专项工作评议的民主化、科学化和法制化水平。随着专项工作评议在人大监督工作中的广泛开展,人大常委会对“一府两院”的专项工作评议,“评什么、怎么评、评后怎么办”需要进一步深入研究和具体规范。一是建议制定人大常委会关于对“一府两院”开展专项工作评议的法规性文件,进一步将专项工作评议纳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二是确保专项评议结果得到有效运用。我省监督法实施办法,没有对评议结果运用作出规定,各市对评议结果的运用也不尽相同。三是积极推进专项工作评议创新。要紧密联系实际,以问题为导向,对评议对象如何确定、每年选择几项工作评议,每次评议是否进行满意度测评、以小组为单位还是以联组会议的形式进行评议和测评,对评议意见特别是满意度测评结果如何正确运用,如何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切、加强社会舆论监督等问题,要努力在实践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不断提高专项工作评议的民主化、科学化和法制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