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拟完成11项立法 含土地储备及房屋征收

15.04.2015  09:05

日前,石家庄市政府出台2015年立法安排。今年省会将着力抓好改善发展环境和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需制定或者修订的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项目。

据悉,年内省会拟完成11件立法项目,包括《石家庄市肉品管理条例》、《石家庄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石家庄市市区国有土地储备办法》等民生立法项目。

需要先行调研,待立法条件成熟时提出的立法项目有4件,包括《石家庄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石家庄市开锁业治安管理规定》等。

石家庄市政府要求立法草案要具有可操作性,能够解决实际问题,有利于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

要进一步扩大公众参与政府立法的范围。法规、规章草案在起草、审查阶段,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听取专家学者、实际工作者和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意见,公开征求意见,对事关社会、公众重大利益的立法项目要采取听证会、风险评估等办法,拓宽听取意见渠道。

拟年内完成的立法项目11件

需要市政府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地方性法规草案(3件)

1、《石家庄市肉品管理条例》(修改)畜牧局

2、《石家庄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修改)环保局

3、《石家庄市绿色低碳发展促进办法》(制定)发改委

需要配合市人大完成立法调研项目(2件)

1、《石家庄市革命老区发展促进条例》(制定)农工委

2、《正定古城保护条例》(制定)人大起草

拟新制定的市政府规章(1件)

石家庄市职业教育促进管理办法》(制定)教育局

拟修订的市政府规章(4件)

1、《石家庄市公园管理办法》(修改)园林局

2、《石家庄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修改)建设局

3、《石家庄市市区国有土地储备办法》(修改)国土局

4、《石家庄市医药行业工作人员健康检查管理办法》(修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拟废止的政府规章(1件)

石家庄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废止)规划局

待立法条件成熟时提出的立法项目4件

1、《石家庄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实施细则》(制定)房管局2、《石家庄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制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3、《石家庄市开锁业治安管理规定》(制定)公安局4、《石家庄市民办教育促进办法》(制定)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