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区82名退役士兵重点对象享“阳光安置”

10.08.2015  19:58

  8月7日,沧州市召开2014、2015年度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会议,副市长袁志刚、沧州军分区参谋长陈平出席会议。今年,沧州市将继续按照“阳光安置”政策,对市区2014、2015年度82名退役士兵重点对象进行安置,运河区、新华区、高新区以及相关市直部门、国有企业共有85个岗位可供退役士兵选择。  

    退役士兵重点对象“阳光安置”,是该市安置办公室依据《河北省退役士兵档案考核打分说明》,对退役士兵重点对象进行档案考核打分和排名,由高到低依次在安置计划内自主选择工作单位。安置过程实行“三公开一监督”(公开考核分数、公开安置计划、公开安置去向、纪检监察全程监督)。对退役士兵非重点对象的安置,则采取自谋职业和“阳光安置”两种方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