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8 个市县政府残工委和17名残疾人工作者被国务院残工委授予荣誉称号

30.09.2016  02:02

 

9月26日,第五次全国残疾人事业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我省石家庄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张家口市宣化区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唐山市古冶区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香河县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易县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任丘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磁县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等8个单位被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授予“全国残疾人工作先进单位”称号,17名残疾人工作者被授予“全国残疾人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十二五”以来,我省残疾人事业取得了巨大成就,残疾人生活得到了切实改善。形成了以《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为核心,残疾人教育、就业和无障碍建设为配套的法规规章体系和以《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为核心,残疾人生活补贴、护理补贴、康复救助和促进就业为重点保障的残疾人专项政策。“十二五”期间,全省80万残疾人得到康复服务,3.8万名贫困残疾儿童得到免费康复;39.63万名贫困重度残疾人领到生活补贴、护理补贴;3336名贫困残疾本科学生、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本科生得到资助;5.02万名城镇残疾人实现新安置就业,扶持62.26万名农村残疾人从事生产,2.55万户完成危房改造;每年参加各类体育健身活动的残疾人达7万人次,在国内外大型赛事中我省残疾人运动员获得金牌123枚、银牌97枚、铜牌67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