滥发补贴公车私用 秦皇岛6名官员受到处分

10.09.2015  19:07

河北广播网9月10日消息(河北电台记者 王一豪)记者今天(9月10日)从秦皇岛市纪委了解到,两节将至,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明纪律,秦皇岛市纪委通报了近日查处的6起典型问题。

1、南戴河中学党支部书记聂志彬滥发补贴问题

经查,2012年12月至2013年底,时任抚宁县牛头崖学区中心校校长聂志彬三次为职工购买发放超市购物卡1588张、共计23.9万元。经抚宁区纪委研究决定,给予聂志彬党内严重警告。

2、昌黎县荒佃庄镇财政所所长曹振彬办公用房面积超标问题

2015年5月,曹振彬所在昌黎县荒佃庄镇财政所办公室在市纪委检查办公用房时超标。经昌黎县纪委研究决定,给予曹振彬党内警告处分。

3、卢龙县残疾人联合会理事长胡纯友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问题

2014年10月,胡纯友在任卢龙县安监局局长期间为其父办理丧事中,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共计4.25万元。经卢龙县纪委研究决定,给予胡纯友党内警告处分。

4、青龙满族自治县八道河工商分局局长田树金女儿回门大操大办问题

2015年5月,田树金大办女儿回门庆典,收受礼金8.41万元。经青龙满族自治县纪委研究决定,给予田树金党内警告处分,并被收缴违纪所得。

5、海港区园林局养护六处工作人员王伟公车私用问题

2015年3月,王伟先后4次驾驶海港区园林局工程用车,送其子到海港区中房星苑小区金贝贝幼儿园上学。经海港区纪委研究决定,给予王伟党内警告处分。

6、山海关区疾控中心副主任刘国夫违反工作纪律问题

2015年6月20号晚,刘国夫值班空岗,值班电话也无人接听。经山海关区卫生局研究决定,给予刘国夫行政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