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构建经济责任审计监督全覆盖制度体系

18.01.2018  11:41
  安徽省合肥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紧紧围绕“建立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要求,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成员单位的密切配合下,不断创新理念,依法履行职责,助力打造“编得牢、扎得紧、关得住”的制度笼子,积极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2012年以来,全市审计机关先后出台50余项经济责任审计规范性制度,其中市本级出台了15项,形成了“任前告知、规范审计、量化评价、强化问责”的权力监督链,构建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方位、宽领域、多维度、立体式的经济责任审计监督体系。

  横向到边。涵盖计划管理、组织方式、审计程序、审计评价、结果运用等各个环节。一是在计划管理上,出台了《合肥市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分类管理暂行办法》、《合肥市主要领导干部任期内轮审实施意见》;二是在组织方式上,出台了《合肥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制度》、《合肥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合肥市审计机关授权经济责任审计操作规程》及《合肥市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前经济责任告知办法》;三是在审计程序上,出台了《进一步规范经济责任审计程序的意见》;四是在审计评价上,以市委、市政府两办名义出台了《合肥市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暂行办法》,并配套出台《合肥市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实施细则》;五是在结果运用上,以市委、市政府两办名义出台了《合肥市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办法》。

  纵向到底。实现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部门内部管理干部,以及村居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层面的全覆盖。先后以市委、市政府两办名义出台了《合肥市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合肥市市级部门(单位)内部管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合肥市村居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目前各项制度都得到各级党委政府和部门全面贯彻落实。(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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