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文化厅组织开展文化市场各类场所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

07.01.2015  20:46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安全生产法》关于“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的规定,省文化厅从2014年12月下旬开始至2015年3月底,在全省文化市场各类场所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此次排查整改重点是人员密集的歌舞娱乐场所、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游艺娱乐场所、营业性演出场所、庙会中的演出活动。将突出对各类无证照经营场所的排查,对发现的无证照场所,及时通报工商、公安部门处理,对已取缔的无证照场所登记建档,列入黑名单。
  排查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及落实情况;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情况;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应急预案和应急救援准备情况。
  活动期间,各设区市、省直管县文化行政部门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将联合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进行督查,采取巡查、抽检、互检等方式,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加强督促指导,对发现的安全隐患督促逐项整改,并对责任范围的文化场所进行2次以上的安全生产检查,制作现场检查记录。
  通过此次排查整改,将进一步完善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生产意识,提升安生管理水平,切实消除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