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服务保障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

20.11.2020  17:38

近年来,衡水市法院立足审判职能作用,保持对环境污染犯罪的高压惩戒态势,注重对生态环境的修复赔偿,加强典型案例宣传释法,全面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坚决为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支撑。

衡水中院将环境司法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把强化环境资源审判、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作为“一把手”工程,全面贯彻落实“两山”理念,全力构筑起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防线。他们挑选骨干法官成立专业合议庭,专门审理污染环境犯罪案件,确保案件审判质效。

衡水法院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刑事制裁、民事赔偿、行政监督和生态补偿修复力度,不断提升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水平。同时携手检察部门、公益组织共同做好环境公益诉讼工作,助力地下水位回升以及衡水湖、滏阳河等水域环境保护,发挥公益诉讼的评价指引和政策形成功能。日前,衡水市桃城区人民法院依法组成7人的大合议庭,公开审理一起衡水湖水域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依法判处齐某某、常某某二人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分别判处罚金3000元,扣押在案的作案工具均予以没收。在此案审理期间,齐某某、常某某二人深刻认识到自己的违法行为,主动在衡水当地媒体公开赔礼道歉,在衡水湖放流鱼幼苗340斤,并支付专家评估费2500元,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衡水两级法院创新工作机制,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他们细化内部协同审判机制,完善与检察机关、行政执法机关的外部协调联动,探索形式多样的多元解纷机制;协调公安局、检察院、环境保护部门等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定期召开会议,对在案件侦查、审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研讨会商,把准关键环节,夯实案件质量,多元联动发力,助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司法推动、社会参与”的环境保护共治格局,有效促进区域生态环境保护。

衡水法院不断加强环境资源专业机构和专业队伍建设,提升环资审判能力水平。他们充分依托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完善环境资源案件的信息报送、采集和分析,积极与生态环境部门沟通协调,实现平台资源共享。建立案件沟通和联席机制,研判生态环境保护形势,研究司法对策与服务措施,形成打击生态环境犯罪的合力。积极发挥司法建议机制的作用,促进执法部门依法及时规范地惩处破坏生态资源环境的各种行为。

此外,该院还注重营造生态保护浓厚氛围,坚持公开审判,对于社会影响较大、人民群众关注的污染环境犯罪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社会公众等各界代表观摩旁听,并通过庭审直播现场释法,有力震慑污染环境犯罪,增强公众保护环境意识。他们将“互联网+”与司法宣传工作相结合,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站以及微博、微信等全方位媒体平台,开设法治微课堂,发布释法案例,不断增强社会公众的法治观念。

文章出处:河北法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