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司法协作机制 为京津冀协同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31.03.2021  02:12

3月29日,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黄明耀主持召开党组会,传达学习了京津冀司法协作座谈会精神,并结合全省法院工作,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会议要求,全省各级法院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周强院长在京津冀司法协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京津冀协同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会议指出,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服务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迅速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党中央、最高法院关于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决策部署和会议精神上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积极顺应形势新变化,京津冀协同发展进入新的历史时期,要自觉把法院工作融入这一重大国家战略,更好发挥司法服务保障作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意识,正确把握自身发展与协同发展关系,注重挖掘发挥河北法院在京津冀司法协同中的战略优势,与京津法院形成优势互补,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不断取得新成效。

会议强调,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京津冀协同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要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认真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着力防范化解各类重大风险,筑牢首都政治“护城河”,以河北之稳助力京津冀协同发展。要依法服务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强对京津冀高科技、新能源、新领域、知名品牌以及文化创新产业的司法保护,妥善处理涉非首都功能疏解的各类纠纷,依法高效办理涉重点建设的各类案件,促进京津冀产业优化升级。要积极保障民生事业共建发展,妥善审理京津冀公共服务领域涉民生案件,促进更多优质的公共服务资源落户河北,推动形成三地公共服务一体化格局。 会议要求,要强化担当作为,全力服务雄安新区建设发展和冬奥会筹办。要全力支持新区法院打造创新发展高地。全力服务新区构建绿色、智能、创新之城,高标准建设“白洋淀环境资源法庭”;充分发挥“新区知识产权审判庭”职能;要全力保障冬奥会筹办,认真贯彻“四个办奥”方针,抓实法治护航冬奥筹办十项举措,为冬奥会筹办营造良好司法环境。要深化司法协作机制,提升服务保障工作的协同性、整体性、实效性。要着力推动打造新的司法协同增长点。着力推动提高区域一体化诉讼服务水平,着力推动司法资源配置优化,着力推动共享智慧法院建设成果。 会议指出,要提升司法能力水平,夯实三地法院协同发展的人才根基。要完善人才交流机制,完善调研会商机制,完善人员培训机制。要夯实主体责任,确保服务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落地落实。大力宣传司法服务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典型案例和实际成效,为持续推进各项工作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