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警察午餐时段办案 因未问当事人“吃饭没”被罚

19.10.2015  16:44

  中新网10月19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湾警界最近疯传一份内部检讨的“教育案例”,指警察处理交通事故遇用餐时段,却未能主动关心民众有没有用餐,欠缺积极服务精神,遭受劣迹惩处。对此,有基层警员直呼:“这样以后光问民众吃饱没,自己都饱了”。

  据报道,这份教育案例里,指某大队陈姓警员等四人,今年7月25日处理一起4车追撞交通事故,正值中午用餐时段,尽管警察本身也未用餐,但因未“主动积极”关心当事人饮水及用餐,欠缺积极服务精神,加上该时段备勤汪小队长未能主动介入协助、关心民众,未落实内部管理工作,核予劣迹惩处。

  主管机关对此建议,未来警察处理交通事故适遇用餐时段,“不论民众要求提供饮食与否,均须主动关怀,秉着为民服务精神,来征询用餐意愿”。

  据报道,基层警察对此表示,能理解上级长官对“人权”的维护,但质疑这项规定未考虑当前台湾警力吃紧、当局未编列膳费等情况。

  基层警察说,目前嫌疑人移送侦查队时遇用餐时段,警方多会询问是否用餐,嫌疑人没钱吃饭,警察常会自掏腰包负担。

  庄姓民众说,警察是“人民保姆”,警察和消防都有专职性角色,是否需要明文要求警察须顾及当事人用餐问题,值得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