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再生能源示范区落户张家口
可再生能源示范区落户张家口
能源结构优化迎来首个探路者
今年7月,国务院批复同意设立张家口可再生能源示范区,示范区发展规划由国家发改委正式发布。
张家口是我国华北地区风能和太阳能资源最丰富的地区之一,也是京津冀地区重要的生态涵养区和国家规划的新能源基地之一。此次获批也使张家口成为全国首个综合性可再生能源示范区。
张家口可再生能源示范区建设将聚焦实施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开发、大容量储能应用、智能化输电通道建设、多元化应用等四大工程,打造低碳奥运专区、可再生能源科技创业城、可再生能源综合商务区、高端装备制造聚集区、农业可再生能源循环利用示范区等五大功能区。
根据规划,到2020年,示范区55%的电力消费来自可再生能源,全部城市公共交通、40%的城镇居民生活用能、50%的商业及公共建筑用能来自可再生能源,40%的工业企业实现零碳排放。
据了解,示范区建设将在张家口推进能源电力体制改革,建立适应可再生能源大规模融入电力系统的新型规划管理体制、电力市场体制、区域一体化发展机制、利益补偿机制。
其中,为解决制约当前弃风、弃光、限电,可再生能源交易机制缺失等问题,示范区将重点开展包括发电、用电和输配电在内的电力价格体制改革,鼓励企业以混合所有制方式投资局域智能电网建设,完善示范区跨省(区、市)电力交易机制,向京津冀地区输送电力。
此外,示范区建设中还将通过确定示范区可再生能源电力占本地电力消费比例的年度配额指标,明确地方政府、电网企业和发电企业的责任,推动可再生能源就地消纳。
业内人士认为,通过示范区先行先试,旨在为优化能源结构打破制度藩篱,破解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深层次矛盾,为可再生能源市场化发展和创新驱动发展探索新机制、新路径。